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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摸爬滚打,什么事儿没见过,如何精明的一个人,怎可能被拓拔野的父亲的这断臂求生之计蒙骗?
当下,一封商界布告公诸天下,拓拔野宠妾灭妻,妄图谋害沈家外孙女王诺兰,事虽未遂,其心可诛,自即日起。沈家所有商铺,不再做拓拔野家族生意,不再有车队途经。不再接待任何拓拔野家之人,不再给拓拔野家提供任何帮扶资助。
世人常说,有钱能叫鬼推磨。
一个从太祖皇帝登位之前,就在叱咤商界,手中还掌握着江北盐米运输生意的家族,发出这样一份布告。对拓拔野家的影响。可以说是半点儿都不比隆庆皇帝发兵讨伐少半点儿的。
只不过,发兵征讨,是明刀明枪的腥风血雨。这样的一份布告,是让拓拔野家族有苦难言的暗度陈仓,前者,尚可一战,后者,直接就是灭族之危!
没有食盐,马跑不动。人没力气,牛羊生的小崽儿也会体质孱弱,不易存活,没有米粮,不已农耕为主,却又在这些年吃惯了中原粮食。放弃种植青稞的当地百姓。便会顷刻陷入口粮危机,动摇拓拔野家的统治。
沈家老爷子的这一招。不可谓不狠。
但跟王家相比,这还是轻的。
听闻女儿被害,一直把王诺兰当做是掌上明珠的王诺兰的母亲也是勃然大怒,当下撕毁了与拓拔野家的结义文书不说,还通告全族,所有王家商铺,不得再与拓拔野有任何生意往来,已在递送路上,尚未到达的车队,闻信后立刻回返,原作为陪嫁,给了王诺兰的铺子田庄,也悉数收回,所属金银商铺,对尾端刻有“兰”字标记的首饰,不予收购
当然,倒霉的人不是只有拓拔野,也不是只有拓拔野家,沈鸿雪,这明知王诺兰逃家,却没把她安然带回沈家,放任她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走失的,也挨了沈家老爷子的家法,沈家老爷子有言:你不给老子把宝贝外孙女儿找回来,老子就跟你没完,三个月一次家法伺候,直到找到为止,三年之内找不回来,你也给我滚出沈家去,老子不要你这孙子了!
被沈家老爷子赶出家门来找寻王诺兰的沈鸿雪,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又找了一遍与王诺兰失散的那座城池周围,连占山为王的山匪,也托人打上了交道,入山寨去挨个儿找了一圈儿,末了,实在是没了法子,才不得不在旁人的介绍下,找到了孙大光,以重金相许,求孙大光倾力相帮,找到王诺兰,并将她完好无损的送于面前。
沈王两家对她这般在意,为了她,不惜弃了大生意不做,与手中掌握兵权的拓拔野翻脸,这是王诺兰做梦都不曾想到的。
在她的印象中,商人都是以利为重,尤其是在古代这种女子地位低下,动辄就会被当成是筹码嫁人的年代……更该是如此的才是!
当然,她也不是没想过,于王家和沈家而言,她会不会是个比较特殊的存在,不然,王沈两家,也不可能给她那许多田庄铺子,经营好了,足够养活一座城的嫁妆,但结果却是,她不敢赌,她怕跟故事里的那些在夫家受了委屈,就跑回娘家去告状,结果,却又被娘家送回去夫家的女人们一样,再想逃家,也没了可能。
“大光,你能联系上我的那位表兄吗?”
知道为了自己,她那位名唤沈鸿雪的表哥,竟是做了这么多事情,王诺兰不禁对他心生愧疚了起来,虽然,他只是这身子原主的亲戚(未完待续。。)
ps: 好热的天气,烦躁
里摸爬滚打,什么事儿没见过,如何精明的一个人,怎可能被拓拔野的父亲的这断臂求生之计蒙骗?
当下,一封商界布告公诸天下,拓拔野宠妾灭妻,妄图谋害沈家外孙女王诺兰,事虽未遂,其心可诛,自即日起。沈家所有商铺,不再做拓拔野家族生意,不再有车队途经。不再接待任何拓拔野家之人,不再给拓拔野家提供任何帮扶资助。
世人常说,有钱能叫鬼推磨。
一个从太祖皇帝登位之前,就在叱咤商界,手中还掌握着江北盐米运输生意的家族,发出这样一份布告。对拓拔野家的影响。可以说是半点儿都不比隆庆皇帝发兵讨伐少半点儿的。
只不过,发兵征讨,是明刀明枪的腥风血雨。这样的一份布告,是让拓拔野家族有苦难言的暗度陈仓,前者,尚可一战,后者,直接就是灭族之危!
没有食盐,马跑不动。人没力气,牛羊生的小崽儿也会体质孱弱,不易存活,没有米粮,不已农耕为主,却又在这些年吃惯了中原粮食。放弃种植青稞的当地百姓。便会顷刻陷入口粮危机,动摇拓拔野家的统治。
沈家老爷子的这一招。不可谓不狠。
但跟王家相比,这还是轻的。
听闻女儿被害,一直把王诺兰当做是掌上明珠的王诺兰的母亲也是勃然大怒,当下撕毁了与拓拔野家的结义文书不说,还通告全族,所有王家商铺,不得再与拓拔野有任何生意往来,已在递送路上,尚未到达的车队,闻信后立刻回返,原作为陪嫁,给了王诺兰的铺子田庄,也悉数收回,所属金银商铺,对尾端刻有“兰”字标记的首饰,不予收购
当然,倒霉的人不是只有拓拔野,也不是只有拓拔野家,沈鸿雪,这明知王诺兰逃家,却没把她安然带回沈家,放任她一个大着肚子的女人走失的,也挨了沈家老爷子的家法,沈家老爷子有言:你不给老子把宝贝外孙女儿找回来,老子就跟你没完,三个月一次家法伺候,直到找到为止,三年之内找不回来,你也给我滚出沈家去,老子不要你这孙子了!
被沈家老爷子赶出家门来找寻王诺兰的沈鸿雪,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又找了一遍与王诺兰失散的那座城池周围,连占山为王的山匪,也托人打上了交道,入山寨去挨个儿找了一圈儿,末了,实在是没了法子,才不得不在旁人的介绍下,找到了孙大光,以重金相许,求孙大光倾力相帮,找到王诺兰,并将她完好无损的送于面前。
沈王两家对她这般在意,为了她,不惜弃了大生意不做,与手中掌握兵权的拓拔野翻脸,这是王诺兰做梦都不曾想到的。
在她的印象中,商人都是以利为重,尤其是在古代这种女子地位低下,动辄就会被当成是筹码嫁人的年代……更该是如此的才是!
当然,她也不是没想过,于王家和沈家而言,她会不会是个比较特殊的存在,不然,王沈两家,也不可能给她那许多田庄铺子,经营好了,足够养活一座城的嫁妆,但结果却是,她不敢赌,她怕跟故事里的那些在夫家受了委屈,就跑回娘家去告状,结果,却又被娘家送回去夫家的女人们一样,再想逃家,也没了可能。
“大光,你能联系上我的那位表兄吗?”
知道为了自己,她那位名唤沈鸿雪的表哥,竟是做了这么多事情,王诺兰不禁对他心生愧疚了起来,虽然,他只是这身子原主的亲戚(未完待续。。)
ps: 好热的天气,烦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