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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冲,去也冲冲。
“邓布利多跟你说了什么?”邓爷前脚刚走,秃叔的声音就在我身后响起了。我一个激灵,谎话随口就说出来了:“没什么啊,问我‘大家都爱羊毛袜’协会还收不收会员。”我眯起眼朝秃叔挤出一个假笑。
秃叔一脸不相信的样子,但没有反驳什么:“那你是怎么回答的,看他挺失望。”
“就说这个协会解散咯,我现在在创办‘电话你想打给谁都行’协会,入会费二十加隆哦。”
“你坐地起价!”站在秃叔身后不远的白毛哥突然毫不留情的指出。
嘿,我说你个小兔崽子,诚心坏老娘生意是吧?!
“很勇敢啊,居然跟我谈钱。”虽然是赞扬的话,但秃叔说起来满是嘲讽,不过自大邓爷来站台客串后,秃叔的杀气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或者说被隐匿的很好?“只要路飞没死,我自然会找到他,用不着你那个破协会……不过,我倒是对你在电话里说的话很好奇……为什么你会觉得坐个霍格沃茨特快我就会永远找不到你了呢?你那种奇怪的自信哪儿来的?”
秃叔,你真错怪我了,真的。我泪流满面,我怎么知道居然还会穿回来啊!陆飞你快点带你儿子死了来陪我!
“不过你还有勇气逃跑,这真是叫我意外……我想,还是找个人看管着你会比较好。”他抬眼将站台上的人扫视一圈,最后薄唇一勾,“卢修斯,可以么?让这只不听话的小虫子暑假住到你家去。我想,单只是看管着她别让她乱跑这点你还是做得到的吧?”
我叫萧潇,九死一生后被秃叔自顾自的塞到白毛哥家去做牛做马。秃叔,得了,您还是阿瓦达我给我个痛快吧TAT
048_主人
[其实二万五千里长征……走着走着也就到头了。]
这事儿诡异了。
我看向白毛哥,发现他脸上的惊讶不比我少多少,但卢修斯的表情就非常耐人寻味了:无奈。是的,他脸上的表情名叫无奈——而不是吃惊。
这家伙早知道我会被流放到他家去?难道说在火车进站之前秃叔就这么决定好了?
我还以为秃叔不杀我只是邓爷的突然出现给了他无形的压力呢。诶,果然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还是不好的,秃叔虽然杀人成性,可现在人家改正了不是。
亚瑟上前一步,看的出来他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小声地说:“萧小姐暑假应该是去我家住的。”
卢修斯冷笑了一声,他准备说点什么,却被白毛哥抢了白:“去你家,跟地精还有鼻涕虫们挤在一起住?”他轻蔑地昂起下巴,用鼻孔看着罗恩和金妮。
罗恩被他说的脸有些涨红,低声嘟哝了一句:“我家才没有鼻涕虫。”
“谁在乎。”
我轻轻地拉了拉秃叔的袖子,他有些厌恶地甩开了:“伏地魔教授,我觉得我住在韦斯莱先生家就很好……别让我充军。”
他掸掸袖口,带着笑意轻声说:“我都不知道我还可以信任你。不过——”他停顿了一下,显得很疑惑,“我明明让亚瑟给手机电池充满了电,为什么还是打不通?”
“因为没话费了。”我严重鄙视秃叔这样的麻瓜盲,然后斜睨了一眼站在一旁眼珠乱转的韦斯莱先生:谁让你给我手机乱充电的!如果不是你,我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就冲这一点,我暑假还真不想去他家住着,哼!
扭过头,我拎着我的小包朝马尔福父子走去:“还不走?去你们家是坐车、幻影移形、骑扫帚?”
“走回去。”卢修斯淡淡地说。
很好很强大。
卢修斯老爹走路非常优雅,他拿着那支黑色手杖走在最前,长袍及地,却又不沾一丝灰尘;白毛哥紧跟在他爹身后,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股贵族气息,他偶尔会回头看看我——最后一次看见他回头是在十分钟前,那个时候我和他之间大约三百米。
至于现在嘛……诶,大概至少有一千米了吧。
如果不是四周景致的确是极其缓慢地向后退去,我真的严重怀疑我是负重站在一条正在后退的传送带上。
把行李甩给我的马家二人组已经成为视觉极限处的一个黑点了。
太过分了,这就是所谓的英国绅士么?
哎哟,好累。自古田园一条路,所以我也不是很担心走到最后会迷路,干脆一屁股坐地上,轻轻揉着酸痛的小腿肚。揉着揉着,天黑了——我疑惑地抬头,正对上白毛哥哭笑不得的脸。
“很累哦?”他挑眉嘲讽我。
我点点头,指着他的行李说:“你行李太重了,你们家是买不起带轮子的行李箱么?”
他抽搐了一下,一把抢过自己的行李,另一只手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拖拽起来:“别废话,快点走。照你这速度……我明白了,你是想露营么?”
摇头。
“那就跟上!”他恶狠狠地说,语气非常不善。
我拎着我的小包,他扛着他的大包,一路沉默。一望无际的碧草很美,是城市森林里无法看到的景致。如果身边站的不是白毛哥而是像陆鸣那样的帅小伙的话,我想我会觉得很浪漫。
也不知走了多久,道旁逐渐出现了一些观赏性小灌木,然后是由疏到密的冷杉,再然后——是一座漂亮的大庄园。原来马尔福家不是富农,是大地主。我斜眼看着白毛哥,那家伙很得意地回望了我一眼。
仇富情绪瞬间突破水银柱。不就是有套房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哼哼一声,昂起下巴走进那座豪华的像城堡一样的房子。门口有两个长的皱巴巴的家养小精灵向我屈膝鞠躬。一进门,看到马尔福家主客厅墙上挂着的那副血书,我傻了。
“看见没,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路飞送给我家的字画。”白毛哥很自豪——他爸爸也是,颇是热情地向我介绍这幅“墨宝”的历史:“你看这墨,绝对是上等的朱砂墨,还有这笔锋,这力道……对了,这是什么字来着?”卢修斯偏头看向我。
我干笑三声,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知道的比较好。”虽然我不打算告诉他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但一个想法逐渐在我心中形成... -->>
冲冲,去也冲冲。
“邓布利多跟你说了什么?”邓爷前脚刚走,秃叔的声音就在我身后响起了。我一个激灵,谎话随口就说出来了:“没什么啊,问我‘大家都爱羊毛袜’协会还收不收会员。”我眯起眼朝秃叔挤出一个假笑。
秃叔一脸不相信的样子,但没有反驳什么:“那你是怎么回答的,看他挺失望。”
“就说这个协会解散咯,我现在在创办‘电话你想打给谁都行’协会,入会费二十加隆哦。”
“你坐地起价!”站在秃叔身后不远的白毛哥突然毫不留情的指出。
嘿,我说你个小兔崽子,诚心坏老娘生意是吧?!
“很勇敢啊,居然跟我谈钱。”虽然是赞扬的话,但秃叔说起来满是嘲讽,不过自大邓爷来站台客串后,秃叔的杀气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或者说被隐匿的很好?“只要路飞没死,我自然会找到他,用不着你那个破协会……不过,我倒是对你在电话里说的话很好奇……为什么你会觉得坐个霍格沃茨特快我就会永远找不到你了呢?你那种奇怪的自信哪儿来的?”
秃叔,你真错怪我了,真的。我泪流满面,我怎么知道居然还会穿回来啊!陆飞你快点带你儿子死了来陪我!
“不过你还有勇气逃跑,这真是叫我意外……我想,还是找个人看管着你会比较好。”他抬眼将站台上的人扫视一圈,最后薄唇一勾,“卢修斯,可以么?让这只不听话的小虫子暑假住到你家去。我想,单只是看管着她别让她乱跑这点你还是做得到的吧?”
我叫萧潇,九死一生后被秃叔自顾自的塞到白毛哥家去做牛做马。秃叔,得了,您还是阿瓦达我给我个痛快吧TAT
048_主人
[其实二万五千里长征……走着走着也就到头了。]
这事儿诡异了。
我看向白毛哥,发现他脸上的惊讶不比我少多少,但卢修斯的表情就非常耐人寻味了:无奈。是的,他脸上的表情名叫无奈——而不是吃惊。
这家伙早知道我会被流放到他家去?难道说在火车进站之前秃叔就这么决定好了?
我还以为秃叔不杀我只是邓爷的突然出现给了他无形的压力呢。诶,果然以君子之心度小人之腹还是不好的,秃叔虽然杀人成性,可现在人家改正了不是。
亚瑟上前一步,看的出来他有些犹豫,但最终还是小声地说:“萧小姐暑假应该是去我家住的。”
卢修斯冷笑了一声,他准备说点什么,却被白毛哥抢了白:“去你家,跟地精还有鼻涕虫们挤在一起住?”他轻蔑地昂起下巴,用鼻孔看着罗恩和金妮。
罗恩被他说的脸有些涨红,低声嘟哝了一句:“我家才没有鼻涕虫。”
“谁在乎。”
我轻轻地拉了拉秃叔的袖子,他有些厌恶地甩开了:“伏地魔教授,我觉得我住在韦斯莱先生家就很好……别让我充军。”
他掸掸袖口,带着笑意轻声说:“我都不知道我还可以信任你。不过——”他停顿了一下,显得很疑惑,“我明明让亚瑟给手机电池充满了电,为什么还是打不通?”
“因为没话费了。”我严重鄙视秃叔这样的麻瓜盲,然后斜睨了一眼站在一旁眼珠乱转的韦斯莱先生:谁让你给我手机乱充电的!如果不是你,我怎么会落得如此下场?!就冲这一点,我暑假还真不想去他家住着,哼!
扭过头,我拎着我的小包朝马尔福父子走去:“还不走?去你们家是坐车、幻影移形、骑扫帚?”
“走回去。”卢修斯淡淡地说。
很好很强大。
卢修斯老爹走路非常优雅,他拿着那支黑色手杖走在最前,长袍及地,却又不沾一丝灰尘;白毛哥紧跟在他爹身后,举手投足之间透着一股贵族气息,他偶尔会回头看看我——最后一次看见他回头是在十分钟前,那个时候我和他之间大约三百米。
至于现在嘛……诶,大概至少有一千米了吧。
如果不是四周景致的确是极其缓慢地向后退去,我真的严重怀疑我是负重站在一条正在后退的传送带上。
把行李甩给我的马家二人组已经成为视觉极限处的一个黑点了。
太过分了,这就是所谓的英国绅士么?
哎哟,好累。自古田园一条路,所以我也不是很担心走到最后会迷路,干脆一屁股坐地上,轻轻揉着酸痛的小腿肚。揉着揉着,天黑了——我疑惑地抬头,正对上白毛哥哭笑不得的脸。
“很累哦?”他挑眉嘲讽我。
我点点头,指着他的行李说:“你行李太重了,你们家是买不起带轮子的行李箱么?”
他抽搐了一下,一把抢过自己的行李,另一只手拉着我的胳膊把我拖拽起来:“别废话,快点走。照你这速度……我明白了,你是想露营么?”
摇头。
“那就跟上!”他恶狠狠地说,语气非常不善。
我拎着我的小包,他扛着他的大包,一路沉默。一望无际的碧草很美,是城市森林里无法看到的景致。如果身边站的不是白毛哥而是像陆鸣那样的帅小伙的话,我想我会觉得很浪漫。
也不知走了多久,道旁逐渐出现了一些观赏性小灌木,然后是由疏到密的冷杉,再然后——是一座漂亮的大庄园。原来马尔福家不是富农,是大地主。我斜眼看着白毛哥,那家伙很得意地回望了我一眼。
仇富情绪瞬间突破水银柱。不就是有套房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哼哼一声,昂起下巴走进那座豪华的像城堡一样的房子。门口有两个长的皱巴巴的家养小精灵向我屈膝鞠躬。一进门,看到马尔福家主客厅墙上挂着的那副血书,我傻了。
“看见没,这就是我跟你说过的,路飞送给我家的字画。”白毛哥很自豪——他爸爸也是,颇是热情地向我介绍这幅“墨宝”的历史:“你看这墨,绝对是上等的朱砂墨,还有这笔锋,这力道……对了,这是什么字来着?”卢修斯偏头看向我。
我干笑三声,语重心长地说:“我觉得你还是不要知道的比较好。”虽然我不打算告诉他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但一个想法逐渐在我心中形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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