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血字的研究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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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警察用眼睛扫视了一下金币,爽快地回答说:“我愿意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那么请讲吧,让我来听一听。”
兰斯坐在沙发上,看他的神情,好像尽力不漏掉任何细节。
他说:“这事得从头说起。那天我当班,是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除了晚上十一点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架以外,其他的地段比较平静。夜里一点,天下起了雨。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巡逻的海瑞?摩切,就站在亨利爱特街拐角说了一会儿话。到了两点多的时候,我想应该再去检查一下布里克斯顿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刚下过雨,这条路很难走,除了一两辆马车以外,什么都没发现。我心里想:要是现在有一壶热酒该多好啊。一边想,一边走。忽然,我发现那幢房子里有灯光,我被吓了一跳,立即想到是出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因为我早知道花园街那两幢房子是空的,其中有一幢房子,曾经死过房客,是得伤寒病死的。那以后这栋房子再没住过人。一到夜晚,就漆黑阴森,所以我对那栋房子的印象格外深。等我走到房门口……”
“你突然停住了脚步,又回到了花园门口,”福尔摩斯插嘴说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兰斯猛地跳了起来,万分惊讶地死盯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天哪,事情确实是这样,先生,”他说,“这件事只有老天爷清楚,你怎么可能知道呢?你瞧,我走到屋门口时,那里静悄悄的,非常冷清,令人不寒而栗,产生恐惧感。于是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间什么东西,可我当时想大概是哪个得伤寒病死了的人在检查要了他性命的阴沟。一想到这里,我吓得赶紧转身走回到大门口,看看是否能望得到默契尔的提灯,可那里根本没有他的人影……那里连鬼的影子也没有。”
“街上有人吗?”
“一个也没有。连一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重新回来,鼓起勇气,推开门。走进那间有灯光的屋子。我看见壁炉上一支红蜡烛闪着摇摆不定的光,我被灯光下的场面吓坏了。”
“好了,我知道你都看到了什么。你在屋里走了几圈后在尸体旁跪了下来,然后走出房间,又去拉厨房的门,再后来……”
兰斯满脸的惊恐和怀疑,他大声地叫起来:“你怎么看得这么清楚?你当时躲在哪里?你好像知道的事情太多了点吧!”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把自己的名片扔给了惊疑不止的警察。他说:“可别把我当凶手抓起来。我是条猎犬,而不是狼;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先生可以作证。你还是接着讲下去吧。你后来又做什么了?”
兰斯脸上还是带着疑惑的神情:“我走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默契尔和另外两个警察立刻赶了过来。”
“当时街上没有人吗?”
“正派人一个也没有。”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咧嘴笑了起来。他说:“我这辈子见过很多醉鬼,可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他那样喝得酩酊大醉的家伙。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斜靠着栏杆,扯着嗓子唱着考棱班唱的曲子或是这一类的歌。他简直站都站不稳,真是没办法。”
“那个人长相如何?”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约翰·兰斯似乎对福尔摩斯的这一打岔感到不快。他说:“很少见到像他那样的醉鬼。要不是我们当时忙不过来的话,准会把他带到警察局去。”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没有注意到吗?”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他。
“我想我注意到了,因为我和默契尔把他架了起来。他的个子很高,脸很红,下边长了一圈……”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警察牢骚满腹地说:“我们当时有那么多事情,哪里有闲工夫去管他。我想他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着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的长外套。”
“他手中有没有马鞭?”
“没有。”
“那他肯定把鞭子放在车上了。”我的同伴咕哝着说,“后来你没有看到或听到有辆马车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站起身来戴好帽子,“兰斯,恐怕你干警察是永远得不到提升了。你的脑袋不该只是摆设,还得有点用处才行。昨晚你本来可以提个警长的,因为你昨晚架起的那个人就是这桩奇案的作案者,我们都在找他。现在说什么没有什么用了。走吧,医生。”
我们一起朝出租马车走去,不再理会给我们提供信息的愣在那里的警察。
“真是个十足的笨蛋!”我们坐进车里时,福尔摩斯气愤地说。“想想看,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居然让它白白过去了。”
“我现在还没有弄清楚。这个警察所描述的那个人的确与你想象的案子中的第二个人很相符,但他离开那桩房子后为什么又要回去呢?这好像不是罪犯的做法。”
“戒指,伙计,他回来就是为了那只戒指。如果没有别的办法抓住他,我们可以用戒指做诱饵,引他上钩。我会抓住他的,医生——我敢以二比一的赌注和你打个赌,我一定会抓住他的。要不是你,可能我还不会去呢。这一切得感谢你。如果是那样,我岂不错过了一个难得的研究机会?我看我们不妨把这叫做‘血字的研究’吧?为什么不使用一点艺术词语呢?生活就像一个无色的线团,谋杀是贯穿其中的红线,而我们的职责就是解开它,把它的每一寸都暴露出来。现在我们去吃午饭,然后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棒极了。她演奏的那首肖邦的曲子叫什么来着?特拉——拉——拉——里拉——里拉——莱。真是妙极了!”
看着这位侦探家如此高兴地唱个不停,我不禁想到,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
。”那位警察用眼睛扫视了一下金币,爽快地回答说:“我愿意把我所知道的都告诉你们。”
“那么请讲吧,让我来听一听。”
兰斯坐在沙发上,看他的神情,好像尽力不漏掉任何细节。
他说:“这事得从头说起。那天我当班,是从晚上十点到早上六点。除了晚上十一点有人在百和特街打架以外,其他的地段比较平静。夜里一点,天下起了雨。我遇见了在荷兰树林区巡逻的海瑞?摩切,就站在亨利爱特街拐角说了一会儿话。到了两点多的时候,我想应该再去检查一下布里克斯顿路,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刚下过雨,这条路很难走,除了一两辆马车以外,什么都没发现。我心里想:要是现在有一壶热酒该多好啊。一边想,一边走。忽然,我发现那幢房子里有灯光,我被吓了一跳,立即想到是出了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因为我早知道花园街那两幢房子是空的,其中有一幢房子,曾经死过房客,是得伤寒病死的。那以后这栋房子再没住过人。一到夜晚,就漆黑阴森,所以我对那栋房子的印象格外深。等我走到房门口……”
“你突然停住了脚步,又回到了花园门口,”福尔摩斯插嘴说道,“你为什么要那么做?”
兰斯猛地跳了起来,万分惊讶地死盯着歇洛克·福尔摩斯。“天哪,事情确实是这样,先生,”他说,“这件事只有老天爷清楚,你怎么可能知道呢?你瞧,我走到屋门口时,那里静悄悄的,非常冷清,令人不寒而栗,产生恐惧感。于是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间什么东西,可我当时想大概是哪个得伤寒病死了的人在检查要了他性命的阴沟。一想到这里,我吓得赶紧转身走回到大门口,看看是否能望得到默契尔的提灯,可那里根本没有他的人影……那里连鬼的影子也没有。”
“街上有人吗?”
“一个也没有。连一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重新回来,鼓起勇气,推开门。走进那间有灯光的屋子。我看见壁炉上一支红蜡烛闪着摇摆不定的光,我被灯光下的场面吓坏了。”
“好了,我知道你都看到了什么。你在屋里走了几圈后在尸体旁跪了下来,然后走出房间,又去拉厨房的门,再后来……”
兰斯满脸的惊恐和怀疑,他大声地叫起来:“你怎么看得这么清楚?你当时躲在哪里?你好像知道的事情太多了点吧!”
福尔摩斯大笑起来,把自己的名片扔给了惊疑不止的警察。他说:“可别把我当凶手抓起来。我是条猎犬,而不是狼;格雷格森和雷弥瑞德先生可以作证。你还是接着讲下去吧。你后来又做什么了?”
兰斯脸上还是带着疑惑的神情:“我走到大门口,吹响了警笛。默契尔和另外两个警察立刻赶了过来。”
“当时街上没有人吗?”
“正派人一个也没有。”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咧嘴笑了起来。他说:“我这辈子见过很多醉鬼,可还从来没有见过像他那样喝得酩酊大醉的家伙。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斜靠着栏杆,扯着嗓子唱着考棱班唱的曲子或是这一类的歌。他简直站都站不稳,真是没办法。”
“那个人长相如何?”歇洛克·福尔摩斯问。
约翰·兰斯似乎对福尔摩斯的这一打岔感到不快。他说:“很少见到像他那样的醉鬼。要不是我们当时忙不过来的话,准会把他带到警察局去。”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没有注意到吗?”福尔摩斯不耐烦地打断他。
“我想我注意到了,因为我和默契尔把他架了起来。他的个子很高,脸很红,下边长了一圈……”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他后来怎么样了?”
警察牢骚满腹地说:“我们当时有那么多事情,哪里有闲工夫去管他。我想他认得回家的路。”
“他穿着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的长外套。”
“他手中有没有马鞭?”
“没有。”
“那他肯定把鞭子放在车上了。”我的同伴咕哝着说,“后来你没有看到或听到有辆马车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站起身来戴好帽子,“兰斯,恐怕你干警察是永远得不到提升了。你的脑袋不该只是摆设,还得有点用处才行。昨晚你本来可以提个警长的,因为你昨晚架起的那个人就是这桩奇案的作案者,我们都在找他。现在说什么没有什么用了。走吧,医生。”
我们一起朝出租马车走去,不再理会给我们提供信息的愣在那里的警察。
“真是个十足的笨蛋!”我们坐进车里时,福尔摩斯气愤地说。“想想看,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他居然让它白白过去了。”
“我现在还没有弄清楚。这个警察所描述的那个人的确与你想象的案子中的第二个人很相符,但他离开那桩房子后为什么又要回去呢?这好像不是罪犯的做法。”
“戒指,伙计,他回来就是为了那只戒指。如果没有别的办法抓住他,我们可以用戒指做诱饵,引他上钩。我会抓住他的,医生——我敢以二比一的赌注和你打个赌,我一定会抓住他的。要不是你,可能我还不会去呢。这一切得感谢你。如果是那样,我岂不错过了一个难得的研究机会?我看我们不妨把这叫做‘血字的研究’吧?为什么不使用一点艺术词语呢?生活就像一个无色的线团,谋杀是贯穿其中的红线,而我们的职责就是解开它,把它的每一寸都暴露出来。现在我们去吃午饭,然后去听诺尔曼?聂鲁达的演奏。她的指法和弓法棒极了。她演奏的那首肖邦的曲子叫什么来着?特拉——拉——拉——里拉——里拉——莱。真是妙极了!”
看着这位侦探家如此高兴地唱个不停,我不禁想到,人类的头脑真是无所不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