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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明显能感觉到这里面应该有些故事,玩古董的,当然希望能够多了解一些卖家的信息,这样也好在下一次出手的时候,编一个更好的故事,然后把收上来的东西卖个高价。
“那他们家好像离这里还挺近,而且看样子,你和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好像交情不错?”
金沐晨随手从身边掏出小瓶的伏特加,给老黑递了过去,这玩意也是他最近才学来的手段。
在美国无论是对上等阶层,还是中低阶层的人来说,请人喝酒,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交际手段。
这一招就和国内见人敬烟,吃饭敬酒的小手段差不多。
果然老黑一见伏特加立马就乐开了花,也没客气直接接过去,拧开瓶盖就来了一口。
“嗬。。。”
然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气,十月的纽约,已经进入了初冬的季节,最近几天随着来之北大西洋的寒流的到来,纽约城的气温更是狂降,这时候能够喝上一口火辣辣的酒,对一整天都要在外面露天摆摊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享受。
“那是,弗雷德里希先生可是纽约有名的大律师,我为他服务了三十年,只不过。。。”
黑哥们说道后来,语气变得唏嘘不已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只不过怎么了?他不需要你为他工作了吗?”
“呵呵,算是吧!不过不是弗雷德里希先生不需要我了,而是他那个狗娘养的儿子不需要我在为他老爹服务了。该死的,那个兰迪就是个混蛋,一个不学无术的蠢货。当年要不是我劝了弗雷德里希先生一句,他早就和那个混蛋解除父子关系了。。。”
听到这里,金沐晨也就大概明白了一个梗概。
之后老黑又猛灌了几口酒,空着肚子喝酒,很容易醉,而人一旦醉了酒,那话就容易多。
在金沐晨的循循善诱之下,老黑很快就把他那些古董的来历和他的经历,都告诉了金沐晨。
果然和金沐晨猜测的没错,这老黑名叫杰克,他原来的工作就是那位弗雷德里希大律师家的佣人。
据他说,他从十六岁开始就为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服务了,一干就是三十年。
可是前段时间,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突然脑溢血中风了,现在还躺在家里的病床上,而他那个不孝子兰迪。弗雷德里希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这个消息,立马就从千里之外赶了回来。
而赶回来的目的,当然不出意外,就是为了等着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蹬腿咽气,然后好继承家产的。
根据杰克说,这位兰迪绝对可以说是弗雷德里希家族的家门之耻,一个十足的花花公子,败家子。
当年曾经先后被哈弗,和普林斯顿这样的大学开除过,可是让老弗雷德里希先生丢尽了脸,后来更是一气之下就把他给赶出了家门,两人关系闹得最僵的时候,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甚至一度想要和那个兰迪解除父子关系。
当时还是杰克劝导他,这才让两人的父子关系维持了下来。
可是哪想到,杰克这样做却是害了他自己,那个兰迪刚一回家,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把原来家里的佣人是炒了个遍,连带着杰克,这个在他们家服务最久的佣人也没放过。
老杰克哪能咽得下这口气,于是临走之前就从弗雷德里希家里顺走了不少东西,就比如他刚刚收下的那套茶具,还有面前摊子上这些小东西。
甚至还应该包括,之前他用来和金沐晨换了一顿外卖的那只‘狗食碗’,当然这是金沐晨推测的,而根据杰克自己说,这些东西,都是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给他的。
不过具体到底是怎么来的,金沐晨当然有自己的判断。
杰克显然是非常痛恨那个兰迪,不过金沐晨到时非常喜欢这个兰迪,甚至他还巴不得那个兰迪越坏越好。
因为他越是坏,就说明这家伙越是够蠢,只要他足够蠢,那自己就有更大的机会,去他们家里捡漏。
毕竟老杰克都说了,那个家伙是个实打实的败家子,金沐晨当然巴不得他越败才越好呢。
打听到了足够的信息,金沐晨自然没必要再在这里旧留下去,知道了这些宝贝的出处,接下来当然是要计划,该如何去掏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的老宅子喽。
金沐晨兴冲冲的回到方伯的古董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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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沐晨明显能感觉到这里面应该有些故事,玩古董的,当然希望能够多了解一些卖家的信息,这样也好在下一次出手的时候,编一个更好的故事,然后把收上来的东西卖个高价。
“那他们家好像离这里还挺近,而且看样子,你和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好像交情不错?”
金沐晨随手从身边掏出小瓶的伏特加,给老黑递了过去,这玩意也是他最近才学来的手段。
在美国无论是对上等阶层,还是中低阶层的人来说,请人喝酒,无疑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拉近人与人之间距离的交际手段。
这一招就和国内见人敬烟,吃饭敬酒的小手段差不多。
果然老黑一见伏特加立马就乐开了花,也没客气直接接过去,拧开瓶盖就来了一口。
“嗬。。。”
然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气,十月的纽约,已经进入了初冬的季节,最近几天随着来之北大西洋的寒流的到来,纽约城的气温更是狂降,这时候能够喝上一口火辣辣的酒,对一整天都要在外面露天摆摊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享受。
“那是,弗雷德里希先生可是纽约有名的大律师,我为他服务了三十年,只不过。。。”
黑哥们说道后来,语气变得唏嘘不已起来,好像想起了什么不开心的事。
“只不过怎么了?他不需要你为他工作了吗?”
“呵呵,算是吧!不过不是弗雷德里希先生不需要我了,而是他那个狗娘养的儿子不需要我在为他老爹服务了。该死的,那个兰迪就是个混蛋,一个不学无术的蠢货。当年要不是我劝了弗雷德里希先生一句,他早就和那个混蛋解除父子关系了。。。”
听到这里,金沐晨也就大概明白了一个梗概。
之后老黑又猛灌了几口酒,空着肚子喝酒,很容易醉,而人一旦醉了酒,那话就容易多。
在金沐晨的循循善诱之下,老黑很快就把他那些古董的来历和他的经历,都告诉了金沐晨。
果然和金沐晨猜测的没错,这老黑名叫杰克,他原来的工作就是那位弗雷德里希大律师家的佣人。
据他说,他从十六岁开始就为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服务了,一干就是三十年。
可是前段时间,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突然脑溢血中风了,现在还躺在家里的病床上,而他那个不孝子兰迪。弗雷德里希也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这个消息,立马就从千里之外赶了回来。
而赶回来的目的,当然不出意外,就是为了等着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蹬腿咽气,然后好继承家产的。
根据杰克说,这位兰迪绝对可以说是弗雷德里希家族的家门之耻,一个十足的花花公子,败家子。
当年曾经先后被哈弗,和普林斯顿这样的大学开除过,可是让老弗雷德里希先生丢尽了脸,后来更是一气之下就把他给赶出了家门,两人关系闹得最僵的时候,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甚至一度想要和那个兰迪解除父子关系。
当时还是杰克劝导他,这才让两人的父子关系维持了下来。
可是哪想到,杰克这样做却是害了他自己,那个兰迪刚一回家,立马就翻脸不认人,把原来家里的佣人是炒了个遍,连带着杰克,这个在他们家服务最久的佣人也没放过。
老杰克哪能咽得下这口气,于是临走之前就从弗雷德里希家里顺走了不少东西,就比如他刚刚收下的那套茶具,还有面前摊子上这些小东西。
甚至还应该包括,之前他用来和金沐晨换了一顿外卖的那只‘狗食碗’,当然这是金沐晨推测的,而根据杰克自己说,这些东西,都是老弗雷德里希先生给他的。
不过具体到底是怎么来的,金沐晨当然有自己的判断。
杰克显然是非常痛恨那个兰迪,不过金沐晨到时非常喜欢这个兰迪,甚至他还巴不得那个兰迪越坏越好。
因为他越是坏,就说明这家伙越是够蠢,只要他足够蠢,那自己就有更大的机会,去他们家里捡漏。
毕竟老杰克都说了,那个家伙是个实打实的败家子,金沐晨当然巴不得他越败才越好呢。
打听到了足够的信息,金沐晨自然没必要再在这里旧留下去,知道了这些宝贝的出处,接下来当然是要计划,该如何去掏那位弗雷德里希先生的老宅子喽。
金沐晨兴冲冲的回到方伯的古董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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