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明月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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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看不到自己的,可是他明明已经这样用力去爱,为何还是不可以?于锋顺手拉开右边的第二个抽屉,拿出两张去往玻利维亚的机票,插进碎纸机。
小笙简单收拾了一些文件和杂物,小米送她出门。整个公司知道她要走,简直炸开了锅一样,官方宣称告病休假,她只是办了停薪留职,也算安抚了民心。
她没打算去钧衡,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打算,先休息休息吧,于是直接开车来了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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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难得有这么美的黄昏,天边的云像醉了春风,金色红色缠在一起,又一团团地随风散开。她突然想到紫霞仙子说,那个人一定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杜小笙向来喜欢干脆利落,骨子里严谨却爱自由,摩羯座的特性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她倒是希望那个娶她的人最好能一箫一剑走江湖,以天为盖地为庐,或者一只口琴一把吉他,能把她闲暇时写下的只言片语穿成旋律,再不厌其烦地教会她唱,然后就这么听她唱一辈子,两个人过着游牧般的生活,怡然自得。
买了最近的一趟航班,是到云南丽江的,这座传说中诗情画意的边陲小城,倒也还算符合心意。
她忽然心血来潮,换了短T恤牛仔裤双肩包,想去路边听听不一样的流浪歌手。
著名的“行吟诗人”聚集地——五一街转角的转角处,杜小笙没找到心仪的可以休息的地方,倒是听到了她学生时代最爱的老狼,于锋最喜欢这首《来自我心》,车里的光盘每到这首曲子都卡,就是被他听了太多次。
小笙挨着歌手悄悄坐下来,一首唱罢,歌手抬头微笑,感谢耐下心来听他唱歌的陌生人们,也转头向杜小笙点头表示谢意,而她早已泪流满面。
唱歌的男人对她的反应感到费解:“姑娘,怎么了,是不是唱得太难听?我不唱了,你也别哭了。”
杜小笙破涕为笑,被他逗乐了:“谢谢你的歌,唱得真好,可以再唱一首么?”
男人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抱起吉他,右手拨弄着琴弦:“从今以后,以梦为马,不要追求,只要自由。曾经沧海不在你的眉头,在心头,有个人不忍看着你难受……”
歌手突然不唱了,收拾东西准备要走,小笙抹着挂在脸蛋儿上的泪,也跟着站起身来。
歌手在前面走,她就在后面跟着,这个在职场上叱咤风云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来了这座小城就像被施了魔咒,剥茧抽丝,瞬间变成软妹子,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眼泪。
歌手停下脚步,问她:“你是没有地方住么,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小笙说:“我饿了,可以带我去吃东西么?我请客。”
歌手叫景烨,丽江最老的一批流浪歌手,他和他的好兄弟们代表着曾经丽江的一个时代,长得很帅,身材高挑,但不太爱说话。景烨家在古城后面的山上,小笙客栈的隔壁,风景和空气都格外的好,正值三角梅开得最好的季节,处处可见艳丽的小花儿,开得像假的一样好看,远远看上去像是无数只玫色的蝴蝶。矮矮的木头房子掩映着被磨得光亮的青石板路,一路蜿蜒到和溪水相接的地方,山道曲折,可小笙爱这里的一切,包括景烨的歌,所以不管到哪里她都跟着他。
这里的时间过得慢,人们自在得很,小笙和景烨在一起,她感觉忽然回到了十七岁那年,有时候竟会怦然心跳。
她开始喜欢这个男人大多时候的静默少语,喜欢他弹着和弦的手指,喜欢他用过的自动铅笔和那些简单的小画,甚至喜欢他丢弃的草纸;喜欢他写出的每一句词和每一个音符,喜欢他闭着眼睛游弋在唇边的口琴,喜欢他认真时的每一个样子,也喜欢他紧皱的眉心。她觉得他开着手动挡的车小心翼翼时那么可爱,哪怕调侃自己说已是叔叔的年纪也让她温暖,每当有人说他帅喜欢他的歌的时候,他会脸红,小笙还是觉得可爱,这哪里像是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尤其是失眠的时候,他可以陪她聊天,从民谣的发展史聊到LeonardCohen,从王朔聊到王家卫,再看窗外天已是蒙蒙亮了。
他骑着摩托车带她掠过白沙的油菜花海,也带她与人群一起挤上公交车,他们一起讨论爱看的外国文学,夜半她陪他走在从录音棚回家的路上。
杜小笙被这个一直坚持理想,即使现实怎样困顿也从未改变方向的男人感动,她看着他一页一页的稿纸,那些刻骨铭心的词和跳动在心里恒久的旋律,心里和他一样爱,就像爱自己的孩子。
景烨时而感慨,时间飞快,青春所剩无几,杜小笙就安慰他:“我觉得,你是宇宙,有着被你自己小觑的能量。看看我们的周围,且不提大千世界,也无关物欲横流吧,太多欲求精致反而成了粗陋,太多欲求内涵反而成了浅薄,太多欲求光环反而鞭长莫及,纯净固执如你者,鲜如针挑土。”
她还说:“我一直相信,万物皆有灵,他日必相报,年华不肯放手,只为大器晚成,不都说没忘初心者,必得始终嘛。景烨,你一定别放弃。不管你今年是四十,五十,还是八十,只要你还爱,只要你还愿意。人,都会寂寞的,可寂寞往往会给我们新生;人生来也都孤独,可每一条不因孤独而放弃的路,尽头总会有人捧花等候,反正我一定会等着你的。”
他知道,他都懂,可是他这样的年纪早已不适合阳春白雪的爱情。他也知道自己目前的状况,根本没办法给她优渥的生活,他也不舍得这个好姑娘跟着他吃苦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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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就是中秋了,马上就是于锋的生日了。
这么久于锋再也没有联系过她,杜小笙想或许真的不合适,也该结束了吧,她打算就在这里留下,一直陪着景烨。比起之前每天和于锋在一起的心惊胆战,现在的这种返璞归真的生活反而更适合她。
中秋节一大早,小笙和景烨背着菜篮子去忠义市场买菜,准备回家好好过个节。正好遇到一家纳西的小伙子娶媳妇,热闹得很,他们两个也停下来凑热闹。
杜小笙说:“景烨,我给你生个孩子吧,以后,你教他唱歌,我教他赚钱。”
景烨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拉起她的手接着往菜场走去。
丽江的雨季来了,听说每年的这个时候冷得都要穿羽绒服,屋里也没有暖气,她缩在被窝里取暖,手机放在外屋充电,景烨在做饭。
“小笙,你电话响了。”景烨喊她。
“你帮我拿进来嘛,好冷的不想起床。”反正她杜小笙最擅长的就是卖萌。
景烨拿着电话走进来,还是一贯的窝心的笑,她经常会偷偷庆幸,能遇到他。
铃声在执着地催促,杜小笙看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眼泪夺眶而出。终究她还是逃不掉,还是会被拉回以前的甜蜜里。
“您好,于总。”
“小笙,你住的地方这么高,每天爬上爬下不会累么,你膝盖不好自己不会痛么?”电话的另一边,那个熟悉声息气喘吁吁,杜小笙手足无措,一下子坐起来。
“于锋,你在哪儿?”
“你开门啊,真是难找。”于锋话音未落,景烨已经打开了门。
杜小笙从里屋出来,看着对面的两个男人,她知道这一切也许才刚刚开始。
可从始至终,她只是希望能有一份爱情,你会比好天气适合我,我会比新衣裳更衬你,足矣。(未完待续)
完全看不到自己的,可是他明明已经这样用力去爱,为何还是不可以?于锋顺手拉开右边的第二个抽屉,拿出两张去往玻利维亚的机票,插进碎纸机。
小笙简单收拾了一些文件和杂物,小米送她出门。整个公司知道她要走,简直炸开了锅一样,官方宣称告病休假,她只是办了停薪留职,也算安抚了民心。
她没打算去钧衡,也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打算,先休息休息吧,于是直接开车来了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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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难得有这么美的黄昏,天边的云像醉了春风,金色红色缠在一起,又一团团地随风散开。她突然想到紫霞仙子说,那个人一定会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杜小笙向来喜欢干脆利落,骨子里严谨却爱自由,摩羯座的特性在她身上得到了最好的印证。她倒是希望那个娶她的人最好能一箫一剑走江湖,以天为盖地为庐,或者一只口琴一把吉他,能把她闲暇时写下的只言片语穿成旋律,再不厌其烦地教会她唱,然后就这么听她唱一辈子,两个人过着游牧般的生活,怡然自得。
买了最近的一趟航班,是到云南丽江的,这座传说中诗情画意的边陲小城,倒也还算符合心意。
她忽然心血来潮,换了短T恤牛仔裤双肩包,想去路边听听不一样的流浪歌手。
著名的“行吟诗人”聚集地——五一街转角的转角处,杜小笙没找到心仪的可以休息的地方,倒是听到了她学生时代最爱的老狼,于锋最喜欢这首《来自我心》,车里的光盘每到这首曲子都卡,就是被他听了太多次。
小笙挨着歌手悄悄坐下来,一首唱罢,歌手抬头微笑,感谢耐下心来听他唱歌的陌生人们,也转头向杜小笙点头表示谢意,而她早已泪流满面。
唱歌的男人对她的反应感到费解:“姑娘,怎么了,是不是唱得太难听?我不唱了,你也别哭了。”
杜小笙破涕为笑,被他逗乐了:“谢谢你的歌,唱得真好,可以再唱一首么?”
男人四十岁左右的样子,抱起吉他,右手拨弄着琴弦:“从今以后,以梦为马,不要追求,只要自由。曾经沧海不在你的眉头,在心头,有个人不忍看着你难受……”
歌手突然不唱了,收拾东西准备要走,小笙抹着挂在脸蛋儿上的泪,也跟着站起身来。
歌手在前面走,她就在后面跟着,这个在职场上叱咤风云天不怕地不怕的女汉子,来了这座小城就像被施了魔咒,剥茧抽丝,瞬间变成软妹子,不知道哪里来的这么多眼泪。
歌手停下脚步,问她:“你是没有地方住么,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小笙说:“我饿了,可以带我去吃东西么?我请客。”
歌手叫景烨,丽江最老的一批流浪歌手,他和他的好兄弟们代表着曾经丽江的一个时代,长得很帅,身材高挑,但不太爱说话。景烨家在古城后面的山上,小笙客栈的隔壁,风景和空气都格外的好,正值三角梅开得最好的季节,处处可见艳丽的小花儿,开得像假的一样好看,远远看上去像是无数只玫色的蝴蝶。矮矮的木头房子掩映着被磨得光亮的青石板路,一路蜿蜒到和溪水相接的地方,山道曲折,可小笙爱这里的一切,包括景烨的歌,所以不管到哪里她都跟着他。
这里的时间过得慢,人们自在得很,小笙和景烨在一起,她感觉忽然回到了十七岁那年,有时候竟会怦然心跳。
她开始喜欢这个男人大多时候的静默少语,喜欢他弹着和弦的手指,喜欢他用过的自动铅笔和那些简单的小画,甚至喜欢他丢弃的草纸;喜欢他写出的每一句词和每一个音符,喜欢他闭着眼睛游弋在唇边的口琴,喜欢他认真时的每一个样子,也喜欢他紧皱的眉心。她觉得他开着手动挡的车小心翼翼时那么可爱,哪怕调侃自己说已是叔叔的年纪也让她温暖,每当有人说他帅喜欢他的歌的时候,他会脸红,小笙还是觉得可爱,这哪里像是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尤其是失眠的时候,他可以陪她聊天,从民谣的发展史聊到LeonardCohen,从王朔聊到王家卫,再看窗外天已是蒙蒙亮了。
他骑着摩托车带她掠过白沙的油菜花海,也带她与人群一起挤上公交车,他们一起讨论爱看的外国文学,夜半她陪他走在从录音棚回家的路上。
杜小笙被这个一直坚持理想,即使现实怎样困顿也从未改变方向的男人感动,她看着他一页一页的稿纸,那些刻骨铭心的词和跳动在心里恒久的旋律,心里和他一样爱,就像爱自己的孩子。
景烨时而感慨,时间飞快,青春所剩无几,杜小笙就安慰他:“我觉得,你是宇宙,有着被你自己小觑的能量。看看我们的周围,且不提大千世界,也无关物欲横流吧,太多欲求精致反而成了粗陋,太多欲求内涵反而成了浅薄,太多欲求光环反而鞭长莫及,纯净固执如你者,鲜如针挑土。”
她还说:“我一直相信,万物皆有灵,他日必相报,年华不肯放手,只为大器晚成,不都说没忘初心者,必得始终嘛。景烨,你一定别放弃。不管你今年是四十,五十,还是八十,只要你还爱,只要你还愿意。人,都会寂寞的,可寂寞往往会给我们新生;人生来也都孤独,可每一条不因孤独而放弃的路,尽头总会有人捧花等候,反正我一定会等着你的。”
他知道,他都懂,可是他这样的年纪早已不适合阳春白雪的爱情。他也知道自己目前的状况,根本没办法给她优渥的生活,他也不舍得这个好姑娘跟着他吃苦受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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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久于锋再也没有联系过她,杜小笙想或许真的不合适,也该结束了吧,她打算就在这里留下,一直陪着景烨。比起之前每天和于锋在一起的心惊胆战,现在的这种返璞归真的生活反而更适合她。
中秋节一大早,小笙和景烨背着菜篮子去忠义市场买菜,准备回家好好过个节。正好遇到一家纳西的小伙子娶媳妇,热闹得很,他们两个也停下来凑热闹。
杜小笙说:“景烨,我给你生个孩子吧,以后,你教他唱歌,我教他赚钱。”
景烨轻轻吻了一下她的额头,拉起她的手接着往菜场走去。
丽江的雨季来了,听说每年的这个时候冷得都要穿羽绒服,屋里也没有暖气,她缩在被窝里取暖,手机放在外屋充电,景烨在做饭。
“小笙,你电话响了。”景烨喊她。
“你帮我拿进来嘛,好冷的不想起床。”反正她杜小笙最擅长的就是卖萌。
景烨拿着电话走进来,还是一贯的窝心的笑,她经常会偷偷庆幸,能遇到他。
铃声在执着地催促,杜小笙看着屏幕上熟悉的名字,眼泪夺眶而出。终究她还是逃不掉,还是会被拉回以前的甜蜜里。
“您好,于总。”
“小笙,你住的地方这么高,每天爬上爬下不会累么,你膝盖不好自己不会痛么?”电话的另一边,那个熟悉声息气喘吁吁,杜小笙手足无措,一下子坐起来。
“于锋,你在哪儿?”
“你开门啊,真是难找。”于锋话音未落,景烨已经打开了门。
杜小笙从里屋出来,看着对面的两个男人,她知道这一切也许才刚刚开始。
可从始至终,她只是希望能有一份爱情,你会比好天气适合我,我会比新衣裳更衬你,足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