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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定要整个部落迁移到小角谷呢?”希利斯问:“那是你们选择的战场不是吗?”
疯马想了想,“坐下吧,”他说:“虽然你已经是我们的战士,花鸟是你的妻子,但你同时也是一个白人,”他说:“你可能能够发现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东西,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吗?”
希利斯迟疑了一会,“你知道的,索克。”他说。
“啊,狡猾蛇。”疯马说:“如果他也在我的部落里,我准会给他这么一个名字,他又坏又冷,虽然他给了我们很多帮助,但我还是必须这么说,他是个需要警惕的家伙。”
“是的,”希利斯说:“但许多白人也都是这样的,狡猾,而又卑劣。”
“你在担心什么?”
“我在担心他们会威胁到我们的妇孺。”希利斯说:“索克给了我许多报纸,其中有一份报纸说,一个军官率领着他的士兵乘着部落里的战士出去狩猎的时候捉住了他们的妻儿,然后就此要求他们投降。”
“他们投降了吗?”
“投降了,”希利斯说:“然后他们都死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疯马说:“你是说让我们的妇孺留在别的地方,一个安全又隐蔽的地方,直到我们凯旋而归或是马革裹尸。”
“是的,”希利斯说:“既然是战争,我们就要和白人一样,战士对战士,不要留给他们伤害弱者的机会。”
“但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样的事情……”疯马说,而后他停了下来:“好吧,巨狼,我会去和其他人商量,看看我们是不是要改变一下传统。”
疯马在两天后带回了消息,虽然有些酋长对此不以为然,但更多的人认为他们应该提高警惕,所以只有战士,没有妇孺,但部落还是要迁徙到圣山附近。
既然这样决定了,疯马、坐牛与苦胆的部落就一起向着布拉克山进发,就和乔治.卡斯特那样,他们在路上看到了许多的尸体,白人居多,而与乔治.卡斯特不同,疯马看见这些残缺的躯体,就像是看见了白人的所谓“名片”,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处理敌人的方式———将一根手指横搭在手臂上是一个部族,将右手臂砍到关节处是一个部族,割掉鼻子是一个部族,将喉咙撕开,直到面颊的则是另一个部族,剥去腿部皮肤的又是一个部族,有些时候,他们能够在一具尸体上看到不同的痕迹,表明这个倒霉的家伙受到了不止一个印第安人的袭击。
还有的就是留在他们身上的箭矢,从羽毛的颜色,到箭身的结构,每个部族都有不同。
但这里面没有孩子和女人,这点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又不同。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前来淘金的冒险者们要么没有妻子和孩子,要么不会带上累赘。
有趣的是他们居然还“捡到”了一个白人士兵,这个可怜的家伙被关在一个酒桶里,浑身沾满了自己的粪便,疯马说,这是白人们用来惩罚犯错的士兵的一种方式,他们在酒桶上开口,让犯错的人像是穿着一件衣服那样将酒桶“穿”在身上,听起来这似乎没什么,但这样的“酒桶衣服”一穿往往就是十几天,这个士兵被丢在这里,是因为他不但穿了“酒桶衣服”,还挨了鞭子,伤口发炎,溃烂,可能是医生认为他没救了,就把他扔在这儿,也免得后续处理的麻烦。
印第安人围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最后是这个士兵自己要求印第安人杀了他——若不是被这些印第安人发现,他可能还要煎熬上好几天才能死掉——裸露在外的地方覆盖着厚厚的苍蝇,留在桶里的躯体里钻着蛆虫,而敲开木桶后,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腐烂到发软发黑的苹果,于是一个印第安战士在斟酌了一会后,用短斧砍死了他,但留下了他的头皮,倒不是因为它太肮脏了,而是因为这个人并不是被他战胜的敌人。
在他动手之前,那个士兵还对希利斯咕咕哝哝地说了些什么,也许是因为这些人之中只有希利斯是白人。
“他说了什么?”那个印第安人战士忍不住问道。
“他向我忏悔,就是为自己犯的错道个歉什么的……白人都要这么做,不然他们就没办法上天堂。”希利斯说。
“他犯了什么错?”
“——他借给了一个士兵一把刀子,然后那个士兵拿着这把刀子去割了他们首领的……火腿。”
那个印第安战士带着一脸完全无法理解的表情走开了。
为什么一定要整个部落迁移到小角谷呢?”希利斯问:“那是你们选择的战场不是吗?”
疯马想了想,“坐下吧,”他说:“虽然你已经是我们的战士,花鸟是你的妻子,但你同时也是一个白人,”他说:“你可能能够发现一些我们看不到的东西,告诉我,你发现了什么不妥当的地方吗?”
希利斯迟疑了一会,“你知道的,索克。”他说。
“啊,狡猾蛇。”疯马说:“如果他也在我的部落里,我准会给他这么一个名字,他又坏又冷,虽然他给了我们很多帮助,但我还是必须这么说,他是个需要警惕的家伙。”
“是的,”希利斯说:“但许多白人也都是这样的,狡猾,而又卑劣。”
“你在担心什么?”
“我在担心他们会威胁到我们的妇孺。”希利斯说:“索克给了我许多报纸,其中有一份报纸说,一个军官率领着他的士兵乘着部落里的战士出去狩猎的时候捉住了他们的妻儿,然后就此要求他们投降。”
“他们投降了吗?”
“投降了,”希利斯说:“然后他们都死了。”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疯马说:“你是说让我们的妇孺留在别的地方,一个安全又隐蔽的地方,直到我们凯旋而归或是马革裹尸。”
“是的,”希利斯说:“既然是战争,我们就要和白人一样,战士对战士,不要留给他们伤害弱者的机会。”
“但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样的事情……”疯马说,而后他停了下来:“好吧,巨狼,我会去和其他人商量,看看我们是不是要改变一下传统。”
疯马在两天后带回了消息,虽然有些酋长对此不以为然,但更多的人认为他们应该提高警惕,所以只有战士,没有妇孺,但部落还是要迁徙到圣山附近。
既然这样决定了,疯马、坐牛与苦胆的部落就一起向着布拉克山进发,就和乔治.卡斯特那样,他们在路上看到了许多的尸体,白人居多,而与乔治.卡斯特不同,疯马看见这些残缺的躯体,就像是看见了白人的所谓“名片”,每个部族都有各自的处理敌人的方式———将一根手指横搭在手臂上是一个部族,将右手臂砍到关节处是一个部族,割掉鼻子是一个部族,将喉咙撕开,直到面颊的则是另一个部族,剥去腿部皮肤的又是一个部族,有些时候,他们能够在一具尸体上看到不同的痕迹,表明这个倒霉的家伙受到了不止一个印第安人的袭击。
还有的就是留在他们身上的箭矢,从羽毛的颜色,到箭身的结构,每个部族都有不同。
但这里面没有孩子和女人,这点与白人对印第安人的又不同。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前来淘金的冒险者们要么没有妻子和孩子,要么不会带上累赘。
有趣的是他们居然还“捡到”了一个白人士兵,这个可怜的家伙被关在一个酒桶里,浑身沾满了自己的粪便,疯马说,这是白人们用来惩罚犯错的士兵的一种方式,他们在酒桶上开口,让犯错的人像是穿着一件衣服那样将酒桶“穿”在身上,听起来这似乎没什么,但这样的“酒桶衣服”一穿往往就是十几天,这个士兵被丢在这里,是因为他不但穿了“酒桶衣服”,还挨了鞭子,伤口发炎,溃烂,可能是医生认为他没救了,就把他扔在这儿,也免得后续处理的麻烦。
印第安人围着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最后是这个士兵自己要求印第安人杀了他——若不是被这些印第安人发现,他可能还要煎熬上好几天才能死掉——裸露在外的地方覆盖着厚厚的苍蝇,留在桶里的躯体里钻着蛆虫,而敲开木桶后,他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一只腐烂到发软发黑的苹果,于是一个印第安战士在斟酌了一会后,用短斧砍死了他,但留下了他的头皮,倒不是因为它太肮脏了,而是因为这个人并不是被他战胜的敌人。
在他动手之前,那个士兵还对希利斯咕咕哝哝地说了些什么,也许是因为这些人之中只有希利斯是白人。
“他说了什么?”那个印第安人战士忍不住问道。
“他向我忏悔,就是为自己犯的错道个歉什么的……白人都要这么做,不然他们就没办法上天堂。”希利斯说。
“他犯了什么错?”
“——他借给了一个士兵一把刀子,然后那个士兵拿着这把刀子去割了他们首领的……火腿。”
那个印第安战士带着一脸完全无法理解的表情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