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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qg22.com,谁先爱上谁?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大学,愈高年级,课就愈少。

    林熙然的专校似乎也是如此,四年级的他,一星期放三天假,这学期只需要修二十一个学分。

    于是,他们两人相处的时间多了起来。

    很多时候,他们会在咖啡店或者图书馆泡大半天,有时念念书,他听着自己的随身听,她写着某科报告,只是做着自己的事,甚至没有交谈,但感觉就是那么好。

    她觉得他很像浴缸里面的温水。

    暖暖的,柔柔的,泡在里面很舒服。

    “又伶,我有事情要告诉你。”

    一月的某天,他忽然这么讲,她刚好要出门买课用书,于是约在火车站见面。他们很少约在人多的地方,约在火车站更是破天荒头一遭。

    到了地点,看见他,正想举手打招呼,却先发现他身旁放了个塞得满满的大背包。她曾经看过的那个。

    登山用的黑色大背包,她曾经在两年多前,在自己家楼下的电话亭看他背过。有种很讨厌的预感,让她不自觉皱起眉头。

    “熙然。”出声叫唤。

    望见是她,他温温地露出笑。

    “你带那么多东西要干嘛?”先把疑问弄清楚。

    “啊我要去新竹一趟。”

    “今天?”

    “是啊。”

    也太突然了吧?“你去新竹做什么?”

    “是想去跟朋友学一些东西。”他顿了顿“我要在那边待到寒假结束。”差不多一个多月。

    “咦?”这表示,他们在开学前无法见面。

    “我觉得应该跟你说一声。”除了家人以外,她是自己唯一想亲自告知的人。他微笑,抬头看着车站外面的大电子钟“火车快来了,我要走了。再见。”瘦长的双臂轻而易举地拿起大背包,缓步离开。

    “咦?”这这未免太快了!

    为什么他老是这样?

    徐又伶呆立在原地,很想把他叫住,却又不知该用什么理由开口。

    他想去哪儿都不关她的事,他已经很慷慨地尽到朋友的告知义务,至少不会让她辛苦找不到人,这就可以了啊!

    但是、但是──

    目送着他的背影,她始终没有允许自己唤住他的脚步。

    他来了又走,走了又来。

    “我要去南投。”

    暑假刚开始,林熙然这么说,然后去了两个半月。

    接着,他升上五年级,她升上大三。周末假日,他要打工赚旅费;学期结束,他就往中南部跑,一待就是整个寒假或暑假。

    “路上小心。”

    她的台词永远只有这么一句。徐又伶找不到自己有任何立场或资格干涉他,所以只能看着他来来去去。

    这种旁观者的身分,还有莫名的无力和焦虑,让她倍觉寂寞。

    而他回来的时候,总不会忘记她的礼物。

    有时候是陶杯,有时候是油纸糊的伞,都是他亲手做的。她收在自己房里,东西增加,空间变窄,但愈看却愈是寥落冷清。

    她根本没必要对他这么挂心,也不应该浪费想念在他身上。因为他们只是普通朋友,了不起只是认识的比较久而已。

    然后他顺利毕业,在金门当兵。

    他数馒头,她数日子,她的心情意外地平静。或许是因为知晓他至少会停留在那个地方,不再能说走就走。

    有假的时候,她会坐火车去看他。

    “你的头发”

    她指着他帽缘底下的脸,有些好奇。听朋友讲,当兵总是会被先笑发型,她并不觉得理平头有什么好笑,只是她从来就没有机会仔细看过他剪去刘海的模样。

    “又伶”他似是感觉有些不好意思,努力压低深绿色的帽子。

    这种害羞的模样让她更想一探究竟。

    “不准你躲。”在树荫下,探手摘掉他的帽子,没有什么惊为天人的美貌在眼前展现,只是理平头的清爽,把他整个五官轮廓都清楚描绘出来。

    他是外双的双眼皮,不过眼睛却不大,眼角还有点下垂,这让他看来有点懒懒的;鼻子没有很挺,但也不会塌的像莲雾,嘴唇和下巴她倒是都很熟悉了。

    “熙然你的皮肤真好。”她?起眼,实在不敢相信一个二十岁的男人脸上没有半颗青春痘,且居然连毛孔都看不见。

    “很奇怪?”他略红着颊问。入伍以后,她已经不是第一个这样讲的人。

    “有一点。”如果她自己肤触很糟,大概会觉得羡慕吧。“要不要喝饮料?”她拿着顺便买来的果汁。

    “谢谢。”他接过道。

    他们聊了一阵子,大多是讲当兵生活在干什么等等,但因为两个人向来都缺乏聊天的细胞,通常她问他答,用的词汇简短又稀少,旁人经过可能会不小心以为他们在对质对证。

    “林熙然!”几个同袍走过来,眼睛却往徐又伶身上猛转。“女朋友啊?介绍一下嘛!”他们已经观察很久了,大美人耶。

    “不是,是朋友。”他微笑,老实回答,听起来却让人很有想象空间。

    徐又伶则有种不太痛快的感觉。

    “哦?是朋友吗?这位水姑娘小姐──”既然名花无主,那么就不用客气。当兵的时候总是特别思念养眼的美女。

    几个意图明显的阿兵哥不请自坐,开始风趣地说唱逗笑,反而变成他们两人不再多说话。

    徐又伶其实是觉得不耐的,但当她看见林熙然始终保持淡淡的笑容倾听时,她忽然想要知道他到底因为什么而有那种表情?于是她静下来听着,发现根本没有感兴趣的话题,甚至更多是男孩子们才懂的笑话。

    不过她却察觉,本来目标摆在她这边的那些阿兵哥,因为林熙然和善的聆听,而逐渐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他的身上。

    这就是他的魅力。她醒悟过来。

    那样柔和的气质,在他国中以后更升华成一种轻易使人舒服的特性。这大概是他虽总处于静态的一方,却仍可以结交到许多好友的缘故。

    连她,都成为被影响的其中之一。她收回自己耽溺在他温文微笑的视线,思绪掉入国中,她对他态度很差的那时候,现在只觉得自己当时是个很糟糕的人。

    “喂林熙然,你太不够意思了喔,那明明就是你马子对不对?”亲友会客结束后,同袍上前勾肩搭背。

    林熙然顿了下。

    “真的不是。”他们从来就没有做过什么情侣间的事情。

    “你唬烂!”同袍实在不解他为何否认,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是荣幸耶!身在福中不知福,羡慕死多少人唷!“一个女孩子哪会独自坐火车来看朋友?一定是因为她是你马子嘛!”朋友妻,不可戏。好可惜。

    “喔”他笑了笑,慢吞吞地道:“那是因为我当兵的地点只告诉过她。”所以当然是她一个人来看。

    还在狡辩?同袍大大地叹气。

    “那不就对了?为什么你只告诉她却不告诉别人?”结论还是因为她是他马子嘛!

    林熙然沉默住,倒是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他自语低吟。

    是啊,为什么呢?没有告知五专同学,是怕他们麻烦来探望;那为什么他却跟又伶讲了?他去旅行的时候,也总特地会想要告知她,其它人则老抱怨联络不上他。

    的确是说不通但是,他就是觉得必须让她知道。

    没有想的太多,或许也是缺少什么而让他找不到重点,他就这样轻描淡写地忽略。

    一年十个月很快地过去。

    她考上硕士,他退伍后则没有停留,前往台东。

    再次能见到林熙然,是三个月之后的事情。徐又伶没有关心他是否顺利找到工作还是成为游手好闲的失业人口,只是注意到他的头发已经慢慢留长。

    “我交了男朋友。”

    好不容易腾出机会的约会,她淡淡地宣布着。

    咖啡店里人来人往,旁边桌的小朋友打翻了杯子,嚎啕大哭。这或许是她感觉烦闷的最好原因。

    用力地把纸巾拍向桌面,她探手拉开他的耳机,重复道:

    “熙然,我交了男朋友。”讲话的态度和语气都很自然。完美。

    林熙然从一本茶叶百科中抬起头,微微地发着愣。

    “啊是吗?”表情有一瞬间的呆滞,只能望着她,最后,还是扬起一抹极薄的笑意“他对你好吗?”意外地柔声发问。

    她一顿,用银匙搅拌着杯中棕黑色的液体,没有看他。“好,当然好。不管多忙,他都会抽出时间陪我,我们交往一个星期,他还送我小礼物,他很健谈又浪漫,跟他在一起很开心。”

    “你觉得幸福吗?”

    “很幸福。”

    “那就好。”他微微而笑,轻声道:“你高兴就好。”低下头,他不再发言,表示这个话题到此结束。

    她将视线从他蓬松的柔软棕发移开,瞪着窗外,啜饮杯中冷掉的咖啡,只觉得好苦。

    周末,她和那个发梢看起来很松软的男朋友见面,然后告诉他,她早就知道他同时和中文系系花交往,脚踏两条船。

    在他错愕并没能开口解释的情况下,干净俐落地分手。

    一个月不到,她在某个常去的书局结识第二个男朋友。

    他有点驼背。

    这段感情同样只维持了极短的时间,因为他们第二次见面,他就想带她上宾馆。她潇洒地在旅馆门口说拜拜,出局。

    第三个男朋友,二十六岁,是便利商店打工族。

    他讲话声音很温柔。

    其实他只是想找个女人当饭票,刚好她看来很独立,外貌又美丽,她在看到他偷翻她的皮包想瞧瞧信用卡是不是金色的时候,直接封杀。

    她换男朋友比换衣服还快的速度在校园里传开,她从冰山美人、高岭之花,身价惨跌变成了游戏人间、用情不专的恶女。

    她不在乎流言,只是觉得累。

    交往过的人愈多,她就愈明白自己想在那些男人身上找寻谁的影子,她故意和拥有不良风评的男人交往,是因为她可以不必苦想借口,要分手就分手,甚至不会带有罪恶感。

    有一天,她突然觉得自己很蠢,觉得这一切无趣又荒谬。像是电影阿甘正传里面,阿甘擅自停止那众人不知他为何而开始的长跑旅程,毋需对任何人作解释,她也不再周游在他们之中,专断结束这短暂的漂流。

    “又伶,今天方便见个面吗?”

    自从林熙然晓得她有男朋友后,几乎不曾主动打电话找她,初夏的六月下旬,虽然没有夸张的飘雪,但也提早来了个台风,真是稀奇又特别。

    在她家附近的小公园里,两个人并肩慢慢走着。

    “什么事?”她双手插在薄外套的口袋里,刚刚下的一场雨,让气温偏低了些。在这样的天气来公园散步,似乎不是个好主意,气象局说台风不登陆,但外围环流会影响到北部。

    “你冷吗?”他回答着无关紧要的问题。

    “还好。”她比较怕热。“你有什么事?”踩着积水。

    “我”他淡笑,脸容在灰白色天空的陪衬下更显柔和。“我有东西要给你。”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三个大信封,上面写着明年后年,及大后年的年分。

    “这是什么?”她接过,问道。

    “是贺年卡、生日卡,还有圣诞卡。”他解释着,收起微笑,语调极轻:“又伶我要去大陆,明天的飞机。”

    她一呆,怔怔地望着他,猛然醒悟什么,她瞪着手中的信封。

    “你你要去多久?”

    “三年。”

    瞠目看着他,她几乎捏烂纸袋。

    她不应该觉得惊讶,不应该。他总是这样的啊。

    那么突然,那么没有预兆,只要他准备好了就可以随时出发,毫不顾及他人的想法和心情。

    或许是因为,在他心里,根本没有任何名字或脸孔值得他留住脚步,所以他才会这样肆无忌惮地随风飘荡。

    不他来找她,她就应该很庆幸了。

    还能多奢求什么?他们两个不过是朋友,可能在前面加个“好”字,但也不代表她对他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她能怎么做?她能说什么?

    “是、是吗?”逼迫自己压紧声,别让他察觉到一丝丝颤抖。“那那很好啊!你又是要去学东西?你在那边也有朋友依靠?你你的日子过得真充实”说到后面,她已经有点忡怔。

    “又伶?”他困惑地望着她。

    “啊没什么、没什么,我只是想打喷嚏而已。”扬起嘴角,她不晓得自己看来像不像是在笑。“我知道了,你去吧。明天要坐飞机,你还是先回去好好整理行李吧。”

    “我”他想说话。

    “再站在这边,我们两个都要感冒了。”她胡乱说,推着他“好象又要下雨了,你还是赶快回去吧。我家很近,而且还没天黑,你别管我了。”拜托快走吧。

    拜托。

    “又伶”他残留的字句被她截断。

    “对了,记得要带特产给我,不然我不会欢迎你回来。”

    他凝视着她很平常的表情,沉默半晌,才道:

    “那好吧。”他慢慢地、温温地,牵起笑容“你保重。”他的眸色转深,彷佛用双眼细细地刻绘着她的影像。

    “我会的,你也是路上小心。”挥个手,让他没有再停留的理由,宛如在驱赶。

    实际上也是。

    “再见。”他道。

    她没有立刻响应,在他背影消失街角之际,才幽幽然道:

    “再见。”

    她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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