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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大哥比她大四岁,所以她现在是只有十六岁吗?
“我不疼,不用回去煮鸡蛋。”程秀见程刚要走,立刻说道,又把粪箕子往程刚跟前一提,“大哥,你帮我喂牛吧。”
十刘岁,上辈子的十六岁好像还在街上读初三。看看现在的天气像是九十月份,那么她现在应该是初三的上学期了,上辈子她记得很清楚,初三只上了第一个学期,然后寒假的时候她就被迫缀学了。
过完年她十七岁,而大哥那时候二十一岁了。大哥早早就不念书了,在乡下不读书的男孩子,十七八岁结婚是正常事。大哥程刚二十一岁还没结婚,这已经变成程家的心病了。大哥长得不错,程父又在村子中间盖了小房子开了小卖部,这样的家庭在村里也是个好人家了,可惜大哥眼光高,喜欢上了村里冯家的英子姐。
冯英长得漂亮人也能干,可关键是个懦弱的性子,她有个瘸腿哥哥,冯母对冯英嫁人的要求不在乎彩礼多少,只在乎能不能给她们家老大冯瘸子找个媳妇。谁家可以做到这一点,那她就愿意把冯英嫁到谁家去。
所以冯英十九岁了,也还一直没嫁出去,于是林水花知道了儿子的心事,就打起了她的主意。先是让她缀学,然后是威逼,接着利诱,最后又拿大哥来打感情牌,于是最后她就傻乎乎的被用来和冯家换了亲。而林水花和程实达,则是一分钱彩礼没要,就给儿子娶了个漂亮能干的媳妇。
上辈子大哥娶了冯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可是她呢,她的日子却整日是在打骂中度过的。冯瘸子之所以找不到媳妇,不是因为穷,是因为他的第一个媳妇怀孕六个月,还被他喝醉酒打,最后难产一尸两命。而她,她也没有什么好下场,嫁给冯瘸子不到一年,流产了两次,最后一次孩子五个月的时候,又被冯瘸子给打掉了。
也就是那次,她才对这样的日子彻底绝望,把冯瘸子灌醉,把他另一条腿也给砸断了,然后背着包袱连夜跑了。
后来她一个人去了n市,倒是也遇到不错的男人,只是可惜她被伤了身子没法生育了,所以因为被嫌弃也因为自卑,一直都没有再婚。等到她机缘巧合挣了第一笔钱,在n市盘了店子做火锅生意后,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她就从孤儿院里抱养了女儿玲子。
母女俩相依为命本来也挺好,可谁知道她却得了要人命的病……
“吃饭了!”程丽的声音在篱笆小门口响起,程秀才回过神,和程刚一前一后的往回走。
初秋的时候日头还长,虽然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可天却还没黑透。程实达从外面慢慢的晃悠回来,程刚已经把小桌子摆在了院子中央,程丽早早挑了位置坐下,程秀略一犹豫,就跟着程刚进了厨房帮着端菜。
林水花把两碗玉米面稀饭放到程秀跟前,还忍不住骂道:“吃怎么不见你偷懒一下的,一叫你干活就这里病那里病的,一到吃你就没病了!”
上辈子被打骂的太多,程秀早已习惯,这会儿听着林水花的话,她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端了碗放到桌子上,见菜和馒头都放好了,她也没再去厨房。而是去堂屋搬了两个板凳过来放好,自己坐在了程实达的另一边。
林水花端了最后一碗稀饭过来,看到程秀坐在那又想骂,程实达粗声粗气的道:“吃饭吃饭,啰啰嗦嗦的吵的耳朵都疼了!”
她这才闭了嘴。
晚饭很简单,玉米面稀饭,白面馒头,菜是两个素菜,一个炒豆角一个豆腐炒咸菜。咸菜是林水花自己腌的,豆角是自家地里种的,就是一个豆腐是掏了钱买的。
程秀也觉得饿了,拿了个馒头,就着豆腐咸菜吃了起来。林水花心里不满她这么能吃,但是刚才被程实达说了,也没敢在饭桌上继续骂,倒是从放馒头的盘子下面捞出了三个煮鸡蛋,程刚和程丽一人一个,最后一个递给了程实达。
鸡蛋不是什么好东西,即使在现在也一样,但如果是上辈子,对这样的差别对待,程秀肯定是要心里不平一阵的。只不过现在的程秀确不会了,一来鸡蛋不是什么好东西,二来她现在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所以也不会去做对比... -->>
二十……
大哥比她大四岁,所以她现在是只有十六岁吗?
“我不疼,不用回去煮鸡蛋。”程秀见程刚要走,立刻说道,又把粪箕子往程刚跟前一提,“大哥,你帮我喂牛吧。”
十刘岁,上辈子的十六岁好像还在街上读初三。看看现在的天气像是九十月份,那么她现在应该是初三的上学期了,上辈子她记得很清楚,初三只上了第一个学期,然后寒假的时候她就被迫缀学了。
过完年她十七岁,而大哥那时候二十一岁了。大哥早早就不念书了,在乡下不读书的男孩子,十七八岁结婚是正常事。大哥程刚二十一岁还没结婚,这已经变成程家的心病了。大哥长得不错,程父又在村子中间盖了小房子开了小卖部,这样的家庭在村里也是个好人家了,可惜大哥眼光高,喜欢上了村里冯家的英子姐。
冯英长得漂亮人也能干,可关键是个懦弱的性子,她有个瘸腿哥哥,冯母对冯英嫁人的要求不在乎彩礼多少,只在乎能不能给她们家老大冯瘸子找个媳妇。谁家可以做到这一点,那她就愿意把冯英嫁到谁家去。
所以冯英十九岁了,也还一直没嫁出去,于是林水花知道了儿子的心事,就打起了她的主意。先是让她缀学,然后是威逼,接着利诱,最后又拿大哥来打感情牌,于是最后她就傻乎乎的被用来和冯家换了亲。而林水花和程实达,则是一分钱彩礼没要,就给儿子娶了个漂亮能干的媳妇。
上辈子大哥娶了冯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可是她呢,她的日子却整日是在打骂中度过的。冯瘸子之所以找不到媳妇,不是因为穷,是因为他的第一个媳妇怀孕六个月,还被他喝醉酒打,最后难产一尸两命。而她,她也没有什么好下场,嫁给冯瘸子不到一年,流产了两次,最后一次孩子五个月的时候,又被冯瘸子给打掉了。
也就是那次,她才对这样的日子彻底绝望,把冯瘸子灌醉,把他另一条腿也给砸断了,然后背着包袱连夜跑了。
后来她一个人去了n市,倒是也遇到不错的男人,只是可惜她被伤了身子没法生育了,所以因为被嫌弃也因为自卑,一直都没有再婚。等到她机缘巧合挣了第一笔钱,在n市盘了店子做火锅生意后,日子渐渐好了起来,她就从孤儿院里抱养了女儿玲子。
母女俩相依为命本来也挺好,可谁知道她却得了要人命的病……
“吃饭了!”程丽的声音在篱笆小门口响起,程秀才回过神,和程刚一前一后的往回走。
初秋的时候日头还长,虽然到了吃晚饭的时候,可天却还没黑透。程实达从外面慢慢的晃悠回来,程刚已经把小桌子摆在了院子中央,程丽早早挑了位置坐下,程秀略一犹豫,就跟着程刚进了厨房帮着端菜。
林水花把两碗玉米面稀饭放到程秀跟前,还忍不住骂道:“吃怎么不见你偷懒一下的,一叫你干活就这里病那里病的,一到吃你就没病了!”
上辈子被打骂的太多,程秀早已习惯,这会儿听着林水花的话,她也是左耳朵进右耳朵。端了碗放到桌子上,见菜和馒头都放好了,她也没再去厨房。而是去堂屋搬了两个板凳过来放好,自己坐在了程实达的另一边。
林水花端了最后一碗稀饭过来,看到程秀坐在那又想骂,程实达粗声粗气的道:“吃饭吃饭,啰啰嗦嗦的吵的耳朵都疼了!”
她这才闭了嘴。
晚饭很简单,玉米面稀饭,白面馒头,菜是两个素菜,一个炒豆角一个豆腐炒咸菜。咸菜是林水花自己腌的,豆角是自家地里种的,就是一个豆腐是掏了钱买的。
程秀也觉得饿了,拿了个馒头,就着豆腐咸菜吃了起来。林水花心里不满她这么能吃,但是刚才被程实达说了,也没敢在饭桌上继续骂,倒是从放馒头的盘子下面捞出了三个煮鸡蛋,程刚和程丽一人一个,最后一个递给了程实达。
鸡蛋不是什么好东西,即使在现在也一样,但如果是上辈子,对这样的差别对待,程秀肯定是要心里不平一阵的。只不过现在的程秀确不会了,一来鸡蛋不是什么好东西,二来她现在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所以也不会去做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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