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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晓就看着那个奇怪的男人牵着肥嘟嘟的雪白的萨摩耶走远,末了那狗还回过头冲她叫了一声,落在莫晓耳中,恰似嘲笑她刚刚的自作多情闹的笑话。
男人似乎察觉到什么,回头顺着他家狗的视线,澄澈的眸子看向莫晓,再平淡地移开,弯腰笑着拍了下萨摩耶的头,抬步走远。
莫晓:……啊啊啊她好像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丢了两次丑?这是她莫晓会做的事吗啊啊啊!
打着出门就不能空手而归和出丑就应该多买东西消气的旗帜,莫晓去了超市。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粮食都储备好,跟着一群抢年货的大妈抢了一点零食糖果,捎带了几包卫生巾和一个鱼缸(乌龟的新窝)……
提着大包小包,她才觉得心里舒坦了,以前她家里穷,没什么钱的时候也喜欢偶尔超市大采购,就觉得很满足。现在她的工作步入正轨,手头上也有了足够养活自己还能给父母贴补的钱,还是享受这种另类购物的快感。并且不怕买多了没钱。
好冷,她打的回到小区,一下车就感觉寒风飒飒像刀子似的在刮她脸,她去交了充足的水电费,以保证自己每天开着空调不出门过个好年。
父母有问她什么时候回家过年,但是她今年不想回去了,也许是每年回去都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吧,也许是不适应怎么和各路亲戚打交道。父母知道她执拗起来怎么都劝不住,只说让她大年三十和正月几天回家待着,她应了。
“姑娘,回来啦!”小区一位大爷看到她笑眯眯地打招呼。
莫晓在这里住了两年但是若非必要绝对不出门,没想到还有人记得她,不由有些怔愣,僵硬地笑了下,“是啊。”
然后进了电梯,回家。
莫晓,一个资深宅女,年龄24,职业编剧,老家在S市一个小镇,大学毕业后就在T市扎根了。然而别看她是编剧,当了四五年没什么名气的网络写手,才去年开始有接到编剧的活儿,但是——依旧无法在T市这个一线城市生存,所幸有个腰缠万贯并且愿意“施舍”她的闺蜜。
刘晨若,和莫晓是高中同桌,性子有点冷,但是熟了又发现有点逗比气质,标准的美少女一枚。喜欢画画,二次元,游戏控。莫晓则是不熟的人面前闷葫芦的性子,熟了后发现是个神补刀。两人的友情简直像是科幻片,来的十分莫名其妙,兴趣爱好也南辕北辙,额,要是说唯一的共同点——宅。
好吧,扯远了。
房子很大,两室一厅,虽然莫晓宅,但是她每天除了写剧本也没别的事干,所以将房子整理得很干净。
晚上她给自己做了一份牛排,顺道一提,编剧的日常除了码字看剧之外就是研究美食了。毕业后她几乎将中外的菜系学了个全。
她相信,刘晨若哪怕是以后结婚了也会时不时跑来骚扰她的,就冲她这拿得出手的厨艺和甘心做家务的贤妻属性。
将剧本最新的章节发给总编,她就洗洗睡了。
夜半的时候,却听到外面一阵阵嘈杂的声音。
混杂着细细的狗叫,这么好的隔音效果都能听见,可见这狗叫是多么惊天动地。然后就是门铃声响起……
“谁啊大晚上的……”莫晓扒拉了下头发,踩了拖鞋走到门前,迷迷糊糊地看着猫眼,然后傻眼了。
怎么是他?白天那萨摩耶的主人!
“那个,请问你有事吗?”莫晓默默从鞋柜拿出防狼电棒(天知道她多么具有防备意识)藏在身后,咳了声对门前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说道。
男人显然没有认出她,略不自然地指了下身后的一堆东西和两个家具公司的人,呐呐道,“我是新搬来的,能麻烦你照顾下我家狗吗,我收拾下就把它接回去。”
莫晓:……一脸便秘地看着肥嘟嘟的并且还打算叫唤的狗,再看向一脸无辜和恳求的男人,男人似是怕她拒绝般,“它受不了粉尘味,我很快就好!”
莫晓:……
真的是头一回见这么娇贵的狗,叫美女就算了,居然还受不了粉尘==
不过……啊咧,什么,他是新搬来的?那那那就是说,他是邻居?
莫晓就看着那个奇怪的男人牵着肥嘟嘟的雪白的萨摩耶走远,末了那狗还回过头冲她叫了一声,落在莫晓耳中,恰似嘲笑她刚刚的自作多情闹的笑话。
男人似乎察觉到什么,回头顺着他家狗的视线,澄澈的眸子看向莫晓,再平淡地移开,弯腰笑着拍了下萨摩耶的头,抬步走远。
莫晓:……啊啊啊她好像在一个陌生男人面前丢了两次丑?这是她莫晓会做的事吗啊啊啊!
打着出门就不能空手而归和出丑就应该多买东西消气的旗帜,莫晓去了超市。将接下来的一个星期粮食都储备好,跟着一群抢年货的大妈抢了一点零食糖果,捎带了几包卫生巾和一个鱼缸(乌龟的新窝)……
提着大包小包,她才觉得心里舒坦了,以前她家里穷,没什么钱的时候也喜欢偶尔超市大采购,就觉得很满足。现在她的工作步入正轨,手头上也有了足够养活自己还能给父母贴补的钱,还是享受这种另类购物的快感。并且不怕买多了没钱。
好冷,她打的回到小区,一下车就感觉寒风飒飒像刀子似的在刮她脸,她去交了充足的水电费,以保证自己每天开着空调不出门过个好年。
父母有问她什么时候回家过年,但是她今年不想回去了,也许是每年回去都觉得自己像个局外人吧,也许是不适应怎么和各路亲戚打交道。父母知道她执拗起来怎么都劝不住,只说让她大年三十和正月几天回家待着,她应了。
“姑娘,回来啦!”小区一位大爷看到她笑眯眯地打招呼。
莫晓在这里住了两年但是若非必要绝对不出门,没想到还有人记得她,不由有些怔愣,僵硬地笑了下,“是啊。”
然后进了电梯,回家。
莫晓,一个资深宅女,年龄24,职业编剧,老家在S市一个小镇,大学毕业后就在T市扎根了。然而别看她是编剧,当了四五年没什么名气的网络写手,才去年开始有接到编剧的活儿,但是——依旧无法在T市这个一线城市生存,所幸有个腰缠万贯并且愿意“施舍”她的闺蜜。
刘晨若,和莫晓是高中同桌,性子有点冷,但是熟了又发现有点逗比气质,标准的美少女一枚。喜欢画画,二次元,游戏控。莫晓则是不熟的人面前闷葫芦的性子,熟了后发现是个神补刀。两人的友情简直像是科幻片,来的十分莫名其妙,兴趣爱好也南辕北辙,额,要是说唯一的共同点——宅。
好吧,扯远了。
房子很大,两室一厅,虽然莫晓宅,但是她每天除了写剧本也没别的事干,所以将房子整理得很干净。
晚上她给自己做了一份牛排,顺道一提,编剧的日常除了码字看剧之外就是研究美食了。毕业后她几乎将中外的菜系学了个全。
她相信,刘晨若哪怕是以后结婚了也会时不时跑来骚扰她的,就冲她这拿得出手的厨艺和甘心做家务的贤妻属性。
将剧本最新的章节发给总编,她就洗洗睡了。
夜半的时候,却听到外面一阵阵嘈杂的声音。
混杂着细细的狗叫,这么好的隔音效果都能听见,可见这狗叫是多么惊天动地。然后就是门铃声响起……
“谁啊大晚上的……”莫晓扒拉了下头发,踩了拖鞋走到门前,迷迷糊糊地看着猫眼,然后傻眼了。
怎么是他?白天那萨摩耶的主人!
“那个,请问你有事吗?”莫晓默默从鞋柜拿出防狼电棒(天知道她多么具有防备意识)藏在身后,咳了声对门前这个高大帅气的男人说道。
男人显然没有认出她,略不自然地指了下身后的一堆东西和两个家具公司的人,呐呐道,“我是新搬来的,能麻烦你照顾下我家狗吗,我收拾下就把它接回去。”
莫晓:……一脸便秘地看着肥嘟嘟的并且还打算叫唤的狗,再看向一脸无辜和恳求的男人,男人似是怕她拒绝般,“它受不了粉尘味,我很快就好!”
莫晓:……
真的是头一回见这么娇贵的狗,叫美女就算了,居然还受不了粉尘==
不过……啊咧,什么,他是新搬来的?那那那就是说,他是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