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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甚至有些厌恶的女人,怎么如今反倒关心起这些细枝末节来了。
想想那天他竟还去了重华殿,这当真不像一个君王所为。后宫这么多女人,他何时为哪一个屈尊降贵过。偏偏这个沈贵人特别,脾气倔不说记性还不好,他想生气来着,想想又觉得没脾气,感觉她就跟块打磨圆滑了的顽石似的,抓得住却也溜得走。
只盼着这一回,她能有点眼力劲儿。
可皇帝终究还是得失望,因为他向来料事如神的他这一回失了策,知薇根本没从那罐药膏上猜出她的身份。
一个几千年后来的土鳖灵魂,哪里识得那么高档的珐琅掐丝镶红蓝宝石盒。她上辈子逛淘宝的时候这种东西多得要命,不过百来块钱一个。眼下身处皇宫,总觉得这里要啥没有,太医院有这么个东西也不稀奇。
至于里面的东西,闻着淡淡的,味道并不浓烈,隐隐还透出点药味儿。说它是美肤膏还嫌味儿不够甜呢。
打死她也想不到,这居然是御用的贡品。
倒是锦绣看着那上面的宝石咂舌:“主子,这可是好东西吧。瞧这罐子多精致。”
确实漂亮,但罐子不大宝石也不可能太大。知薇的印象里古人家但凡有点钱的,宝石之类的东西按箱论,所以也没往那头想。只琢磨着这个林太医估计也跟傅太医一样,家世十分显赫。
要不然怎么年纪轻轻就进了太医院,还整日里不穿官服到处乱跑呢?
在知薇的心里,傅玉和和林太医都是皇帝不能说的秘密,满足了她作为现代人的恶趣味,除此之外,她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她就这么拿着一罐价值连城的宝贝,成天当护肤品涂。刚开始只涂手,不过几天功夫右手背上的伤疤就淡了许多,周围的皮肤也跟着白嫩起来。
知薇觉得捡到宝了,看看这一罐大小还可以,就涂起了另一只手。
结果这东西的好用程度超乎想像,不仅去疤还有美白紧致皮肤的功效。女人都爱美,她也不例外。这东西既好用,光涂手未免可惜。于是她在耳后试验了一下,发现并无过敏现象,便索性拿来涂脸。
这张脸本就倾国倾城,虽说比不上药膏的主人,但比起大部分女人还是美了好几个层次。知薇入宫三年没怎么好好收拾自己,仗着年轻水嫩就这么混了过来。如今也快二十三了,正是护肤的好年纪。
她一连用了三天,效果当真惊人,把前一阵子因为忙累而变得略粗糙的皮肤全都救了回来,简直比她刚醒来时更加柔嫩。每每照镜子她都会有惊喜,自己都恨不得天天掐自己几回才好。
她就想到底是皇宫内苑,好东西真是不少。一个太医院就藏龙卧虎,傅玉和和这个林太医都是高手,她这回算是捡了大便宜。
捡了便宜的知薇每天都很高兴,美美地打扮自己,闲来无事依旧只是绣花。不过后头的荷花池因上次的事情惊得她几天没去,直到心里那股介意劲去了,身上也再闻不到那股子淤泥味儿,她才敢重新踏进那片地方。
一走进那个地方,难免就会想起林太医来,隐隐的,她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那天她坐在屋子里拿着那罐药膏发呆,仔细回忆她和林太医两次见面的情景。好像由始至终他都没承认自己是太医,可她就这么理所当然地认了。
但他若不是太医,又会是什么人呢?太监绝无可能,这宫里太监千千万,没一人有他一分的气度和风韵。这样的人显然是拿金银玉器无价珍宝养出来的,要不然他不会在皇宫里如此从容淡定。
人的容貌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但气质不行。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感觉,多接触两次便能品出来。
说他是世家公子倒更像一些。莫非是天家之人?
一想到这里知薇的心一颤,吓得手都抖了。但仔细一想皇帝只有两个儿子,断奶还没几天呢。若说是皇帝的兄弟似乎也对不上。锦绣说过,当今圣上如今只有一兄一弟。其兄乃先帝丽贵妃所出,皇帝登基后封其为永安王,如今去了封地闽南一带。
还有一个弟弟听说年纪尚轻,今年不过十四五岁。看那林太医虽面如皎月动人心魄,但绝不是什么毛头小子。
至于其他公卿世家的子弟,没道理可以在宫里随意走动。即便能到重华殿,也不会天黑了依旧留宿宫里。
算来算去,知薇都想不出那人什么身份。总不至于是皇帝老儿自己吧。
这个想法把知薇吓了一跳,手一松差点把那盒神药打翻在地。结果她刚稳住自己,外头锦绣一脸慌张跑进来,噼哩啪啦将门窗一关,凑近到她耳边低声道:“主子,不好了,出大事了。”
乎甚至有些厌恶的女人,怎么如今反倒关心起这些细枝末节来了。
想想那天他竟还去了重华殿,这当真不像一个君王所为。后宫这么多女人,他何时为哪一个屈尊降贵过。偏偏这个沈贵人特别,脾气倔不说记性还不好,他想生气来着,想想又觉得没脾气,感觉她就跟块打磨圆滑了的顽石似的,抓得住却也溜得走。
只盼着这一回,她能有点眼力劲儿。
可皇帝终究还是得失望,因为他向来料事如神的他这一回失了策,知薇根本没从那罐药膏上猜出她的身份。
一个几千年后来的土鳖灵魂,哪里识得那么高档的珐琅掐丝镶红蓝宝石盒。她上辈子逛淘宝的时候这种东西多得要命,不过百来块钱一个。眼下身处皇宫,总觉得这里要啥没有,太医院有这么个东西也不稀奇。
至于里面的东西,闻着淡淡的,味道并不浓烈,隐隐还透出点药味儿。说它是美肤膏还嫌味儿不够甜呢。
打死她也想不到,这居然是御用的贡品。
倒是锦绣看着那上面的宝石咂舌:“主子,这可是好东西吧。瞧这罐子多精致。”
确实漂亮,但罐子不大宝石也不可能太大。知薇的印象里古人家但凡有点钱的,宝石之类的东西按箱论,所以也没往那头想。只琢磨着这个林太医估计也跟傅太医一样,家世十分显赫。
要不然怎么年纪轻轻就进了太医院,还整日里不穿官服到处乱跑呢?
在知薇的心里,傅玉和和林太医都是皇帝不能说的秘密,满足了她作为现代人的恶趣味,除此之外,她并没有太多的想法。
她就这么拿着一罐价值连城的宝贝,成天当护肤品涂。刚开始只涂手,不过几天功夫右手背上的伤疤就淡了许多,周围的皮肤也跟着白嫩起来。
知薇觉得捡到宝了,看看这一罐大小还可以,就涂起了另一只手。
结果这东西的好用程度超乎想像,不仅去疤还有美白紧致皮肤的功效。女人都爱美,她也不例外。这东西既好用,光涂手未免可惜。于是她在耳后试验了一下,发现并无过敏现象,便索性拿来涂脸。
这张脸本就倾国倾城,虽说比不上药膏的主人,但比起大部分女人还是美了好几个层次。知薇入宫三年没怎么好好收拾自己,仗着年轻水嫩就这么混了过来。如今也快二十三了,正是护肤的好年纪。
她一连用了三天,效果当真惊人,把前一阵子因为忙累而变得略粗糙的皮肤全都救了回来,简直比她刚醒来时更加柔嫩。每每照镜子她都会有惊喜,自己都恨不得天天掐自己几回才好。
她就想到底是皇宫内苑,好东西真是不少。一个太医院就藏龙卧虎,傅玉和和这个林太医都是高手,她这回算是捡了大便宜。
捡了便宜的知薇每天都很高兴,美美地打扮自己,闲来无事依旧只是绣花。不过后头的荷花池因上次的事情惊得她几天没去,直到心里那股介意劲去了,身上也再闻不到那股子淤泥味儿,她才敢重新踏进那片地方。
一走进那个地方,难免就会想起林太医来,隐隐的,她总觉得哪里不大对劲。
那天她坐在屋子里拿着那罐药膏发呆,仔细回忆她和林太医两次见面的情景。好像由始至终他都没承认自己是太医,可她就这么理所当然地认了。
但他若不是太医,又会是什么人呢?太监绝无可能,这宫里太监千千万,没一人有他一分的气度和风韵。这样的人显然是拿金银玉器无价珍宝养出来的,要不然他不会在皇宫里如此从容淡定。
人的容貌可以在短时间内改变,但气质不行。那种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感觉,多接触两次便能品出来。
说他是世家公子倒更像一些。莫非是天家之人?
一想到这里知薇的心一颤,吓得手都抖了。但仔细一想皇帝只有两个儿子,断奶还没几天呢。若说是皇帝的兄弟似乎也对不上。锦绣说过,当今圣上如今只有一兄一弟。其兄乃先帝丽贵妃所出,皇帝登基后封其为永安王,如今去了封地闽南一带。
还有一个弟弟听说年纪尚轻,今年不过十四五岁。看那林太医虽面如皎月动人心魄,但绝不是什么毛头小子。
至于其他公卿世家的子弟,没道理可以在宫里随意走动。即便能到重华殿,也不会天黑了依旧留宿宫里。
算来算去,知薇都想不出那人什么身份。总不至于是皇帝老儿自己吧。
这个想法把知薇吓了一跳,手一松差点把那盒神药打翻在地。结果她刚稳住自己,外头锦绣一脸慌张跑进来,噼哩啪啦将门窗一关,凑近到她耳边低声道:“主子,不好了,出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