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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吟了一首又一首直至东方发白,一夜之中他竟不觉得累也不觉得冷,只是精神极度亢奋,在天台上来回踱步。
科长听陆忧说了他的这一夜,不禁连连惋惜。科长说你和那人一起在歌厅里多好,男人之间有两种关系是最死心塌地的,一种是相偕打过江山,一种是相偕玩过女人,相偕做过这两件事,便是生死之交,割头不换的交情。科长说陆忧你真是可惜,放过了机会。
陆忧陪着笑脸,心里却道这世上哪有割头不换的交情?相偕打过江山的不也被杯酒释了兵权么?
话虽如此说,陆忧心里却仍旧有些惴惴不安,直到那张单子终于尘埃落定的签下来。
单子下来了,是陆忧主签的。这件事在陆忧所在的汽车城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人人都说哎哟,这成天不声不气的小子居然爆这么个冷门!邓哥当然是第一个听说的这件事,他一个字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陆忧一眼,那一眼足可以活剥人皮,陆忧走出了多远还觉得身后是个大冰窖,正在缓缓地散发着啮人的冰冷气息。
陆忧从公司领到的奖金比料想中的打了些折扣,陆忧心知这是邓哥的“功劳”,因为自己先有些亏心,故此他也没有认真计较。陆忧拿了那些钱后先按照事先的约定给签单予他的客户私人帐户打过去了一笔钱,也买了个最新款的手机送给帮他引荐的科长。其他的钱,陆忧想这都是属于我自己的了!
陆忧决定的第一件事是:买一枚戒指。
陆忧请公司里几个一贯虚荣成天只挂着名牌服装和化妆品的女同事吃了一顿必胜客,从她们的嘴里他知道现在女孩最想要的婚戒是Tiffany的牌子。有个女同事边优雅地叉着比萨边说:“好多女孩没有Tiffany指环就不肯嫁呢!贵是挺贵的,但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当然要风风光光的,不知道我们的钻石新贵陆忧看中了谁?”
女同事语气酸溜溜的,同时还暗暗地将她自己光裸的膝盖凑上去碰了碰陆忧的膝盖。陆忧一下子面红耳赤,尽量不动声色地将膝盖向一旁挪了挪。
买了一枚Tiffany婚戒花了陆忧两万多元,陆忧掏钱的时候也曾有过一丝的犹豫,陆忧想这么多钱够给老家翻新房子了,可转瞬之间陆忧又想起了齐云的脸,想起了那一夜灿烂的星光,想到梦里齐云的笑靥,陆忧想到这些便一咬牙把钱掏了出去。
当天晚上,陆忧在地图上寻找齐云支教所在的山区,找到那个离自己老家只隔着一道省界的亲切的地名,陆忧猛然觉得天地清澄,有一股能量似乎从宇宙中心的一个金光妙曼的地方注入他的身体。
对,他要去找齐云,他要把我要把Tiffany戒指送给齐云,让她答应做我的妻子,然后保护她,照顾她,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第二天他下了班,来到邓哥办公室请假,办公室里只有邓哥一个人在,这样单独和邓哥面对面让陆忧浑身每一个细胞都感觉不自在,只是硬着头皮来罢了。
可是邓哥却貌似甚好涵养,仿佛已经想不起来前一阵子发生的事,他眯着眼睛看了陆忧一会儿,居然缓缓地笑了。
“公司这几天生意正好,你请假一周损失不小啊。肯定是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吧?”
陆忧想了想,还是将他要去一个偏远省份见女友的事情对邓哥说了一遍。从心底说,陆忧对这位老大哥还是敬佩有加的,这次做了对不住邓哥的事,是不得已,他其实也已经暗暗发誓,今后好好努力工作,为邓哥长脸,将来也一定想方设法弥补邓哥今日的损失。
邓哥斜斜咬着烟斗,表情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去看女朋友啊,那倒是应该的。”
说罢,痛快地给他批了一周的假期。陆忧鞠了个半躬,深深致谢,告辞到门口的时候,邓哥突然叫住他。
他回过身,只见邓哥眯着眼睛,远远望着他,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
“山路不平,你脚下可得当心点啊。”
一句话说得陆忧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他没再问什么,辞别了邓哥,回到自己租住的平房里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在自己的背心里缝了一个贴肉的衣袋,把戒指妥妥地装在这里边。
第二天清早他背着一个斜挎的大包,乘车到通往远郊县的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站人流杂乱,陆忧远远看到墙角有几个男人,或站或蹲在那里,卷起的T恤袖子里隐隐露出后背的纹身。
陆忧似乎感觉到他们的目光,像鲇鱼一般不甚友善地在他身上滑来滑去、几乎入肉入骨,不过车站本就是鱼龙混杂的场所,陆忧并不以为意,只是把斜挎大包往自己胸前拢了拢。其实那背包里也只是装着一些零钱罢了,陆忧真正在意的东西,就在他胸口,贴身贴肉的,他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到那一小块金属的存在。
陆忧要等的那辆车进站了,他随着大包小裹的人流往车站里挤,那几个纹身的男人却嘴里喊着“借过借过”,一边从人流里钻了出来,领头的大汉一把揪住陆忧的衣领。
“哎……你怎么……”
陆忧一句疑问还梗在嗓子眼里,大汉已“呸”一声把嘴里叼着的烟屁股吐出来,手上却半点没松劲儿,似笑非笑地瞅着陆忧的脸:
“陆忧,你小子见到哥哥我都不打招呼,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陆忧心下一沉,这帮人脸孔陌生,可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分明是有备而来。他使劲地挣了挣,却只能使自己的身体站得体面些罢了,那大汉揪住他衣领的手竟然像是钢铸铁砌的一般。
陆忧从小就是家里的劳动力,上大学之后学业负担虽重,但深知身体是拼博本钱的他一直锻炼不辍,体力也可以说比一般人要强不少,可这样暗中一较量,便清楚的知道眼前这拨人非同一般,估计是练家子无疑。
他约莫也猜到几分这几人的来路,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沉声问:
“你们想干什么?”
大汉哈哈大笑:“你问我?来来来,你到这边来,哥哥告诉你。”
大汉手上一使劲,陆忧的身形一个踉跄,直出了等待登车的队伍,被扯着向着候车厅门外的长廊而去。路过的人们虽然也难免侧目,但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那领头的大汉一口就叫出陆忧的名字,显见他们是熟人,估计也是有什么私人恩怨,旁人更犯不上过问。
更何况跟在大汉身后的一个纹身小青年,边跟着走还边嘻皮笑脸地对着侧目的人们解释:
“这小子,抢我大哥的女人,大家评评理,这是不是他自己找死?”
围观的人们“哦”的一声,再投向陆忧的目光里就充满了探究、鄙夷以及幸灾乐祸。
大汉将陆忧拉扯到长途汽车站外的一个僻静的角落里,陆忧刚在他们的推搡下站定,就挨了劈头盖脸的重重几拳,打得陆忧眼冒金星,同时尝到了自己鼻腔流出的鲜血滋味。
陆忧抬起一只胳膊挡住脸:“青天白日你们为什么打……”
“嗡”地一声,他的耳根又挨了一拳,大汉问:“你是想问我们为什么打你吗?”
陆忧想了一想,突然心中雪亮。刚想说什么,可是莫名其妙地只觉腿一软,他滚倒在地上,墙角积水的酸馊味混合着稀泥和青苔的气味直冲入他的脑子,他屈起双臂抱住头,可对方在打架这件事上明显比他有经验得多,暴风骤雨从天而降,他的浑身无一处不感到催枯拉朽的疼痛。
混乱中,陆忧感觉到喉头涌上来一股液体,他艰难地咽了一下,那股浓浓的甜腥味刺激着他。他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倒不是怕死,但无论如何总不能死在一群流氓混混的手下。
他猛地张开了手臂,大喝一声:“你们打死了我,难道就对谁有好处了?”
对方领头的大汉一愣,用左手的掌心揉搓着自己因为揍人太狠也感到疼痛的右拳,冲陆忧一扬下巴:
“小子还挺硬气,那你自己说吧,怎么办?”
陆忧说:“邓哥要的,其实不就是钱么。”
大汉哼了一声,“那你是打算还钱了?”
陆忧说:“除掉给客户的回扣,和已经花掉的,剩下的我都给他。”
大汉皱着眉,问:“还剩下多少?”
陆忧说了一个数字。男人抬手就是一个耳光,骂:“剩这么少?当我们是傻子?”
陆忧擦了一下嘴角的血,“就是这些,邓哥也是做销售的,不知道现在销售多难做?铺路的钱也要有一些。你们就说句痛快话,要还是不要?钱我都存了起来,你们打死了我,钱就取不出来一厘一毫。”
大汉骂骂咧咧了两句,可还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对他手下的一个小兄弟说:
“看着他,我去给邓哥打个电话。”
大汉走到墙角的另一边去打手机,半天都没有回来。几个小兄弟懒洋洋地,或蹲或站在一边,冷冷地瞅着陆忧。
陆忧心里惦量了一下局势,突然暴起,大步流星地向不远处人烟稠密的地下通道跑过去。
“你为什么要逃跑?”
多年以后,齐云听说这件事,仍然像听一幕惊险的故事。
“我怀里还揣着那只给你的戒指。”
陆忧淡淡的说。齐云心头升起一阵怅然而温暖的感动。没错,他要是不跑,这只戒指当天就难保不被那些人搜去。他选择了在当时情况下并不明智的逃跑,不过就是为了保护着对她的一个承诺?
“那……你被他们追到了没有?”
陆忧迟疑了一下,说:
“当时,是没追到的……不过这城市又能有多大?邓哥是道上混的人,要找到我,并不比从自家羊圈里抓一只羊更困难。”
齐云点点头,这也解释了陆忧为何最后也没有出现在她支教的地方,害得她空欢喜一场,也铸就了这后来许多年漫长的离别。
她有些难过,“邓哥……后来再找到你,肯定轻饶不了吧。”
陆忧随意点点头,又说:“不过后来,我们就成了坐下来好好地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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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吟了一首又一首直至东方发白,一夜之中他竟不觉得累也不觉得冷,只是精神极度亢奋,在天台上来回踱步。
科长听陆忧说了他的这一夜,不禁连连惋惜。科长说你和那人一起在歌厅里多好,男人之间有两种关系是最死心塌地的,一种是相偕打过江山,一种是相偕玩过女人,相偕做过这两件事,便是生死之交,割头不换的交情。科长说陆忧你真是可惜,放过了机会。
陆忧陪着笑脸,心里却道这世上哪有割头不换的交情?相偕打过江山的不也被杯酒释了兵权么?
话虽如此说,陆忧心里却仍旧有些惴惴不安,直到那张单子终于尘埃落定的签下来。
单子下来了,是陆忧主签的。这件事在陆忧所在的汽车城里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人人都说哎哟,这成天不声不气的小子居然爆这么个冷门!邓哥当然是第一个听说的这件事,他一个字也没说,只是深深地看了陆忧一眼,那一眼足可以活剥人皮,陆忧走出了多远还觉得身后是个大冰窖,正在缓缓地散发着啮人的冰冷气息。
陆忧从公司领到的奖金比料想中的打了些折扣,陆忧心知这是邓哥的“功劳”,因为自己先有些亏心,故此他也没有认真计较。陆忧拿了那些钱后先按照事先的约定给签单予他的客户私人帐户打过去了一笔钱,也买了个最新款的手机送给帮他引荐的科长。其他的钱,陆忧想这都是属于我自己的了!
陆忧决定的第一件事是:买一枚戒指。
陆忧请公司里几个一贯虚荣成天只挂着名牌服装和化妆品的女同事吃了一顿必胜客,从她们的嘴里他知道现在女孩最想要的婚戒是Tiffany的牌子。有个女同事边优雅地叉着比萨边说:“好多女孩没有Tiffany指环就不肯嫁呢!贵是挺贵的,但结婚是一辈子的事,当然要风风光光的,不知道我们的钻石新贵陆忧看中了谁?”
女同事语气酸溜溜的,同时还暗暗地将她自己光裸的膝盖凑上去碰了碰陆忧的膝盖。陆忧一下子面红耳赤,尽量不动声色地将膝盖向一旁挪了挪。
买了一枚Tiffany婚戒花了陆忧两万多元,陆忧掏钱的时候也曾有过一丝的犹豫,陆忧想这么多钱够给老家翻新房子了,可转瞬之间陆忧又想起了齐云的脸,想起了那一夜灿烂的星光,想到梦里齐云的笑靥,陆忧想到这些便一咬牙把钱掏了出去。
当天晚上,陆忧在地图上寻找齐云支教所在的山区,找到那个离自己老家只隔着一道省界的亲切的地名,陆忧猛然觉得天地清澄,有一股能量似乎从宇宙中心的一个金光妙曼的地方注入他的身体。
对,他要去找齐云,他要把我要把Tiffany戒指送给齐云,让她答应做我的妻子,然后保护她,照顾她,今生今世永不分离。
第二天他下了班,来到邓哥办公室请假,办公室里只有邓哥一个人在,这样单独和邓哥面对面让陆忧浑身每一个细胞都感觉不自在,只是硬着头皮来罢了。
可是邓哥却貌似甚好涵养,仿佛已经想不起来前一阵子发生的事,他眯着眼睛看了陆忧一会儿,居然缓缓地笑了。
“公司这几天生意正好,你请假一周损失不小啊。肯定是有什么特别要紧的事吧?”
陆忧想了想,还是将他要去一个偏远省份见女友的事情对邓哥说了一遍。从心底说,陆忧对这位老大哥还是敬佩有加的,这次做了对不住邓哥的事,是不得已,他其实也已经暗暗发誓,今后好好努力工作,为邓哥长脸,将来也一定想方设法弥补邓哥今日的损失。
邓哥斜斜咬着烟斗,表情看不出他心里在想什么,“去看女朋友啊,那倒是应该的。”
说罢,痛快地给他批了一周的假期。陆忧鞠了个半躬,深深致谢,告辞到门口的时候,邓哥突然叫住他。
他回过身,只见邓哥眯着眼睛,远远望着他,莫名其妙地来了一句:
“山路不平,你脚下可得当心点啊。”
一句话说得陆忧如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可是他没再问什么,辞别了邓哥,回到自己租住的平房里收拾好简单的行李,在自己的背心里缝了一个贴肉的衣袋,把戒指妥妥地装在这里边。
第二天清早他背着一个斜挎的大包,乘车到通往远郊县的长途汽车站。长途汽车站人流杂乱,陆忧远远看到墙角有几个男人,或站或蹲在那里,卷起的T恤袖子里隐隐露出后背的纹身。
陆忧似乎感觉到他们的目光,像鲇鱼一般不甚友善地在他身上滑来滑去、几乎入肉入骨,不过车站本就是鱼龙混杂的场所,陆忧并不以为意,只是把斜挎大包往自己胸前拢了拢。其实那背包里也只是装着一些零钱罢了,陆忧真正在意的东西,就在他胸口,贴身贴肉的,他时时刻刻都能感觉到那一小块金属的存在。
陆忧要等的那辆车进站了,他随着大包小裹的人流往车站里挤,那几个纹身的男人却嘴里喊着“借过借过”,一边从人流里钻了出来,领头的大汉一把揪住陆忧的衣领。
“哎……你怎么……”
陆忧一句疑问还梗在嗓子眼里,大汉已“呸”一声把嘴里叼着的烟屁股吐出来,手上却半点没松劲儿,似笑非笑地瞅着陆忧的脸:
“陆忧,你小子见到哥哥我都不打招呼,这就是你的不对了。”
陆忧心下一沉,这帮人脸孔陌生,可怎么知道自己的名字?分明是有备而来。他使劲地挣了挣,却只能使自己的身体站得体面些罢了,那大汉揪住他衣领的手竟然像是钢铸铁砌的一般。
陆忧从小就是家里的劳动力,上大学之后学业负担虽重,但深知身体是拼博本钱的他一直锻炼不辍,体力也可以说比一般人要强不少,可这样暗中一较量,便清楚的知道眼前这拨人非同一般,估计是练家子无疑。
他约莫也猜到几分这几人的来路,强迫自己镇定下来,沉声问:
“你们想干什么?”
大汉哈哈大笑:“你问我?来来来,你到这边来,哥哥告诉你。”
大汉手上一使劲,陆忧的身形一个踉跄,直出了等待登车的队伍,被扯着向着候车厅门外的长廊而去。路过的人们虽然也难免侧目,但毕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那领头的大汉一口就叫出陆忧的名字,显见他们是熟人,估计也是有什么私人恩怨,旁人更犯不上过问。
更何况跟在大汉身后的一个纹身小青年,边跟着走还边嘻皮笑脸地对着侧目的人们解释:
“这小子,抢我大哥的女人,大家评评理,这是不是他自己找死?”
围观的人们“哦”的一声,再投向陆忧的目光里就充满了探究、鄙夷以及幸灾乐祸。
大汉将陆忧拉扯到长途汽车站外的一个僻静的角落里,陆忧刚在他们的推搡下站定,就挨了劈头盖脸的重重几拳,打得陆忧眼冒金星,同时尝到了自己鼻腔流出的鲜血滋味。
陆忧抬起一只胳膊挡住脸:“青天白日你们为什么打……”
“嗡”地一声,他的耳根又挨了一拳,大汉问:“你是想问我们为什么打你吗?”
陆忧想了一想,突然心中雪亮。刚想说什么,可是莫名其妙地只觉腿一软,他滚倒在地上,墙角积水的酸馊味混合着稀泥和青苔的气味直冲入他的脑子,他屈起双臂抱住头,可对方在打架这件事上明显比他有经验得多,暴风骤雨从天而降,他的浑身无一处不感到催枯拉朽的疼痛。
混乱中,陆忧感觉到喉头涌上来一股液体,他艰难地咽了一下,那股浓浓的甜腥味刺激着他。他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倒不是怕死,但无论如何总不能死在一群流氓混混的手下。
他猛地张开了手臂,大喝一声:“你们打死了我,难道就对谁有好处了?”
对方领头的大汉一愣,用左手的掌心揉搓着自己因为揍人太狠也感到疼痛的右拳,冲陆忧一扬下巴:
“小子还挺硬气,那你自己说吧,怎么办?”
陆忧说:“邓哥要的,其实不就是钱么。”
大汉哼了一声,“那你是打算还钱了?”
陆忧说:“除掉给客户的回扣,和已经花掉的,剩下的我都给他。”
大汉皱着眉,问:“还剩下多少?”
陆忧说了一个数字。男人抬手就是一个耳光,骂:“剩这么少?当我们是傻子?”
陆忧擦了一下嘴角的血,“就是这些,邓哥也是做销售的,不知道现在销售多难做?铺路的钱也要有一些。你们就说句痛快话,要还是不要?钱我都存了起来,你们打死了我,钱就取不出来一厘一毫。”
大汉骂骂咧咧了两句,可还是认真地想了想,然后对他手下的一个小兄弟说:
“看着他,我去给邓哥打个电话。”
大汉走到墙角的另一边去打手机,半天都没有回来。几个小兄弟懒洋洋地,或蹲或站在一边,冷冷地瞅着陆忧。
陆忧心里惦量了一下局势,突然暴起,大步流星地向不远处人烟稠密的地下通道跑过去。
“你为什么要逃跑?”
多年以后,齐云听说这件事,仍然像听一幕惊险的故事。
“我怀里还揣着那只给你的戒指。”
陆忧淡淡的说。齐云心头升起一阵怅然而温暖的感动。没错,他要是不跑,这只戒指当天就难保不被那些人搜去。他选择了在当时情况下并不明智的逃跑,不过就是为了保护着对她的一个承诺?
“那……你被他们追到了没有?”
陆忧迟疑了一下,说:
“当时,是没追到的……不过这城市又能有多大?邓哥是道上混的人,要找到我,并不比从自家羊圈里抓一只羊更困难。”
齐云点点头,这也解释了陆忧为何最后也没有出现在她支教的地方,害得她空欢喜一场,也铸就了这后来许多年漫长的离别。
她有些难过,“邓哥……后来再找到你,肯定轻饶不了吧。”
陆忧随意点点头,又说:“不过后来,我们就成了坐下来好好地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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