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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凌霄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
“人家救小贵儿,不是为了银子。既然人家不要,就快些将银子收起来,莫折辱了人家。”今日他才知道,这卫谚媳妇儿也是个不贪钱财的高洁之人。
于是,孙氏便把荷包收了回去,让女儿、儿媳把鸡蛋和鸡鸭,交给了冯氏。
这谢也道完了,陈福便带着一家子人离开了卫家。
里正一家走后,村民们在卫家院门儿口站了一会儿,便各自回了家。
凌霄也赶紧回屋换了衣裳,因为手臂受了伤,换衣裳的时候还花了不少时间。换下衣服之后,因为血迹时间长了不洗,便会洗不干净,她便想立即洗了。她刚把衣服放进盆儿里,她婆婆冯氏便直接端着盆去了河边儿,还说她受了伤,以后这洗衣做饭的活儿就不要干了。
晚上做饭时,冯氏也把她撵出了厨房,火都不让她烧,让卫谚在灶间烧火。
晚饭,冯氏炖了里正家送来的鸡,还蒸了一大碗鸡蛋羹。虽然,她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做,但是这味道依旧是差强人意。凌霄硬逼着自己吃了只鸡腿儿,吃了半碗蛋羹和了一碗鸡汤,才放下了筷子。
晚饭后,卫谚出去消食了。冯氏让凌霄给她讲今日在镇上发生的事儿,于是,凌霄便把事情的经过都给冯氏讲了一遍。
冯氏听完之后,忍不住唏嘘道:“得亏被你发现了,把孩子们救了下来,否则那些孩子和他们的家人就可怜了。那些杀千刀的拐子,实在是可恨。”
前些年,村里的一个孩子,便是元宵节的时候,随父母去镇上看灯会,被拐子给拐走了。孩子被拐之后,那孩子的娘天天以泪洗面,半年之后便思子成疾死了。后来那孩子被人在邻镇发现找了回来,可是那孩子,已经被拐子折磨成了双腿残废,口不能言的废人。而拐子故意把孩子折磨成那样,只是为了让孩子在乞讨的时候,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
那孩子的爹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子变成了这样,便说那不是他的孩子,又把孩子给送走了。再后来,那孩子的爹,受不了村民对他指指点点说他狠心,便留下了年迈的爹娘,离开了村子,再也未曾回来过。
所以,孩子被拐了,毁掉的并不是一个人,还有可能是一整个家庭。
“嗯”凌霄十分认同的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民警察,她对拐子这种存在是深恶痛绝,恨不能将他们抓个干净,好让天下无拐。
“对了……”凌霄忽然想起了,她给婆婆买的梅花木簪,便站了起来快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不一会儿,她便拿着木簪从房里走了出来。
“今日在街上,我瞧着这木簪好看便买了,婆婆你看看喜不喜欢?”她说着把簪子递给了冯氏。
冯氏未接,十分意外的看着凌霄,指了指她手中的木簪道:“这、这是给我的?”
质朴的木簪,看着虽然并不贵重,但是却十分精致漂亮,特别是那栩栩如生的梅花,看着便让人喜欢。
凌霄点了点头,伸长手臂,把簪子插到了冯氏的发鬓上。
“果然,这梅花木簪和婆婆十分相配。”虽然只是一个并不贵重的梅花木簪,但是却给她婆婆增色不少。
冯氏伸出手,摸了摸发鬓上的簪子,她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往头上戴过这样精致的簪子了。但凡是女人,那个不爱美?虽然只是收到了一只木簪,她却如同收到了绝世珍宝那般高兴。
“初柳,谢谢你,我很喜欢。”冯氏轻轻拍了拍,凌霄放在桌子上的手。
凌霄笑了笑,只觉得她婆婆这声初柳,比儿媳妇儿好听多了,便道:“婆婆,你以后别叫我儿媳妇儿,就叫我初柳呗!”
冯氏点着头道:“好,我以后就叫你初柳。”其实,她也觉得这初柳比儿媳妇儿喊着好听些。
这时,出去消食的卫谚进了屋,见着屋里这和谐的一幕,微微愣了一下。
“谚儿回来了啊!”冯氏见卫谚回来了,便忙侧过头,给他看自己头上的木簪:“谚儿,你瞧瞧,这是初柳给娘买的木簪,好不好看?”
“好、好看!”卫谚有些生硬的点了点头。说起来,他有许多年未曾见他娘的头上戴这样的簪子了,也有许多年未曾见他娘像今日这般高兴了。
“是吧!娘也觉得好看,初柳的眼光很好呢!”冯氏笑着说道,又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发鬓上的簪子。可见,她对着簪子是喜欢得很。
卫谚看着,笑着看着他娘的凌霄,心想她当真是好手段,一支木簪便能哄得他娘这么高兴。若早知道,他娘因为一支木簪便能高兴成这样,他也给他娘买了。毕竟他这几天也赚了些银子,别说一支木簪了,一只银簪他都能买得起。
着凌霄十分满意的点了点头。
“人家救小贵儿,不是为了银子。既然人家不要,就快些将银子收起来,莫折辱了人家。”今日他才知道,这卫谚媳妇儿也是个不贪钱财的高洁之人。
于是,孙氏便把荷包收了回去,让女儿、儿媳把鸡蛋和鸡鸭,交给了冯氏。
这谢也道完了,陈福便带着一家子人离开了卫家。
里正一家走后,村民们在卫家院门儿口站了一会儿,便各自回了家。
凌霄也赶紧回屋换了衣裳,因为手臂受了伤,换衣裳的时候还花了不少时间。换下衣服之后,因为血迹时间长了不洗,便会洗不干净,她便想立即洗了。她刚把衣服放进盆儿里,她婆婆冯氏便直接端着盆去了河边儿,还说她受了伤,以后这洗衣做饭的活儿就不要干了。
晚上做饭时,冯氏也把她撵出了厨房,火都不让她烧,让卫谚在灶间烧火。
晚饭,冯氏炖了里正家送来的鸡,还蒸了一大碗鸡蛋羹。虽然,她尽了最大的努力去做,但是这味道依旧是差强人意。凌霄硬逼着自己吃了只鸡腿儿,吃了半碗蛋羹和了一碗鸡汤,才放下了筷子。
晚饭后,卫谚出去消食了。冯氏让凌霄给她讲今日在镇上发生的事儿,于是,凌霄便把事情的经过都给冯氏讲了一遍。
冯氏听完之后,忍不住唏嘘道:“得亏被你发现了,把孩子们救了下来,否则那些孩子和他们的家人就可怜了。那些杀千刀的拐子,实在是可恨。”
前些年,村里的一个孩子,便是元宵节的时候,随父母去镇上看灯会,被拐子给拐走了。孩子被拐之后,那孩子的娘天天以泪洗面,半年之后便思子成疾死了。后来那孩子被人在邻镇发现找了回来,可是那孩子,已经被拐子折磨成了双腿残废,口不能言的废人。而拐子故意把孩子折磨成那样,只是为了让孩子在乞讨的时候,激起人们的恻隐之心。
那孩子的爹接受不了自己的儿子变成了这样,便说那不是他的孩子,又把孩子给送走了。再后来,那孩子的爹,受不了村民对他指指点点说他狠心,便留下了年迈的爹娘,离开了村子,再也未曾回来过。
所以,孩子被拐了,毁掉的并不是一个人,还有可能是一整个家庭。
“嗯”凌霄十分认同的点了点头。作为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民警察,她对拐子这种存在是深恶痛绝,恨不能将他们抓个干净,好让天下无拐。
“对了……”凌霄忽然想起了,她给婆婆买的梅花木簪,便站了起来快步朝自己的房间走去。不一会儿,她便拿着木簪从房里走了出来。
“今日在街上,我瞧着这木簪好看便买了,婆婆你看看喜不喜欢?”她说着把簪子递给了冯氏。
冯氏未接,十分意外的看着凌霄,指了指她手中的木簪道:“这、这是给我的?”
质朴的木簪,看着虽然并不贵重,但是却十分精致漂亮,特别是那栩栩如生的梅花,看着便让人喜欢。
凌霄点了点头,伸长手臂,把簪子插到了冯氏的发鬓上。
“果然,这梅花木簪和婆婆十分相配。”虽然只是一个并不贵重的梅花木簪,但是却给她婆婆增色不少。
冯氏伸出手,摸了摸发鬓上的簪子,她已经记不清自己有多少年,没有往头上戴过这样精致的簪子了。但凡是女人,那个不爱美?虽然只是收到了一只木簪,她却如同收到了绝世珍宝那般高兴。
“初柳,谢谢你,我很喜欢。”冯氏轻轻拍了拍,凌霄放在桌子上的手。
凌霄笑了笑,只觉得她婆婆这声初柳,比儿媳妇儿好听多了,便道:“婆婆,你以后别叫我儿媳妇儿,就叫我初柳呗!”
冯氏点着头道:“好,我以后就叫你初柳。”其实,她也觉得这初柳比儿媳妇儿喊着好听些。
这时,出去消食的卫谚进了屋,见着屋里这和谐的一幕,微微愣了一下。
“谚儿回来了啊!”冯氏见卫谚回来了,便忙侧过头,给他看自己头上的木簪:“谚儿,你瞧瞧,这是初柳给娘买的木簪,好不好看?”
“好、好看!”卫谚有些生硬的点了点头。说起来,他有许多年未曾见他娘的头上戴这样的簪子了,也有许多年未曾见他娘像今日这般高兴了。
“是吧!娘也觉得好看,初柳的眼光很好呢!”冯氏笑着说道,又忍不住用手摸了摸发鬓上的簪子。可见,她对着簪子是喜欢得很。
卫谚看着,笑着看着他娘的凌霄,心想她当真是好手段,一支木簪便能哄得他娘这么高兴。若早知道,他娘因为一支木簪便能高兴成这样,他也给他娘买了。毕竟他这几天也赚了些银子,别说一支木簪了,一只银簪他都能买得起。